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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1/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盛弘醫藥(股)公司代表人:劉慶文 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盛弘管理諮詢(股)公司董事長
2.瑪科隆(股)公司董事
3.智慧醫學科技(股)公司董事
4.緁邦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5.永漾(股)公司監察人
6.盛弘醫藥(股)公司總經理
7.雷特捷(股)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求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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