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富商花錢殺虎吃虎肉 判13年徒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2-31 08:12
大陸廣西南寧一名富商,帶朋友到廣東,花錢殺虎吃虎肉,法院判13年徒刑,他上訴失敗,法院最近宣佈維持原判。
英國廣播公司中文網說,這名徐姓房地產商人,前年3月到5月,3次跟朋友組團到廣東,花錢請人殺死3隻老虎。他們買下虎肉,烹煮後吃掉,還買了虎骨跟虎血,做成藥酒。其中一人用手機,把宰殺老虎過程錄影,後來成為警方辦案證據。
報導說,警方前年5月在徐姓富商家的冰箱找到虎骨虎肉,還查獲21瓶藥酒,經過鑑定,確定骨頭跟肉來自老虎。
報導說,前年大陸地方法院初審裁定,徐姓男子非法走私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判處13年徒刑,罰款155萬元人民幣,他的14位朋友分別被判5到6年徒刑跟罰款。徐姓男子跟朋友不服,提出上訴,法院最近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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