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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

曾:第三方支付機制不准做電子銀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2-18 18:25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今天表示,少數一兩家業者想要透過第三方支付機制做「電子銀行」,「這是不行的」,業者想要經營電子銀行,必須拿出100億元設立商業銀行,再來做「電子銀行」。

立法院今天併案審查「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在詢答及宣讀條文完畢後,主席宣布下次會議再進行審查。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併案審查行政院與立委提出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立委費鴻泰詢問,最近為了第三方支付,PChome董事長詹宏志槓上金管會及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他是不是想做台灣的「支付寶」?曾銘宗回答「沒錯」。曾銘宗表示,台灣有發展類似「支付寶」的空間,但不可能那麼大,金管會也不會只開放一家。金管會開了幾次公聽會,也充分了解業者需求,業者希望開放的業務包括儲值及匯款等等,金管會對第三方支付的原則是「業務從寬,財務從嚴,中度管理」,但是少數一兩家業者希望利用這個機制經營「電子銀行」,這是不行的。

曾銘宗說『他只是一個支付工具,通路,大陸也一樣支付工具,這方向會開放,但是他們有少數一兩家業者,他打的主意不是這樣,他希望想經營電子銀行業務,那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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