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震東案 北檢:吸食大麻在台灣是犯罪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柯震東的經紀人柴智屏日前公開喊話,希望柯震東返台之後,不要一罪兩罰,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柯震東在大陸是被行政拘留,但吸食大麻在台灣是犯罪行為、要負刑事責任,因此,沒有一罪兩罰的問題。
(杜大澂報導)
藝人柯震東因為在大陸被查獲吸食大麻,遭到14天行政拘留,他的經紀人柴智屏日前在北京提到,希望柯震東回到台灣,不要一罪兩罰。雖然我方刑法上有所謂一罪不二罰的觀念,不過,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柯震東在大陸是行政處罰,回來當然要刑事追訴。「柯姓藝人在大陸地區所受的處罰是行政處罰,吸食大麻在我國是犯罪,按照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的規定,承辦檢察官就要依法偵辦,在我國是犯罪行為,自然沒有一罪二罰的問題。」
另外,就算在大陸已經被刑事處罰,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檢方仍可依法偵辦,不過,其中也有減刑或免除其刑的規定,因此,起訴之後的刑責問題,將再由法院認定。
(圖/杜大澂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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