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電腦: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暨上櫃買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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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少資本新台幣 10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0,0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10月21日金管證發字1030040339號函申報生效,並奉新北市政府103年11月07日北府經司字第1035194438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3年11月27日證櫃監字第10300325142號函核准備查換股計劃,全面換發新股。
貳、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已發行普通股51,220,84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512,208,430元整。
二、本次減資情形: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四、本次現金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減資比率為19.523302%,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臺幣1.9523302元,每仟股換發804.76698股(即每仟股減少195.23302股);減資後換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支付予該股東,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凡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代為辦理換發者,充作集保劃撥費用)。註:本次現金退還股款按減資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分配總額。
五、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
六、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日期:103年12月26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新股票自103年12月26日起受理換發。
七、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 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參、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送之股票換發通知寄申請書及原留印鑑並填妥表單671,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換發。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妥過戶者,敬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檔案、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原留印鑑章及集保證券存摺並填妥表單671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四、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五、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櫃檯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六、換票時質設股票須先撤銷,掛失股票須待除權判決後方可換票。
七、股票換發地點: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電話:(02)2541-9977。
肆、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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