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昕纖維:公告更正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案,業經集保公司准予備查之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27 17:12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8/27
2.公司名稱:新昕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自103年11月1日起,改委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業已於103年8月26日經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保結稽字第1030019623號函覆准予備查。
本公司於103年8月26日公告之重大訊息中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之地址
誤植為敦化北路,特此更正。
8.因應措施:於103年8月27日以51款再發一次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03年11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
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
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
二段97號B2,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聯絡電話:(02)2702-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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