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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分分分:科技反腐的命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26 08:40


文/記者羅樺琳 通訊員劉時良

同樣競爭一個項目,為何A企業能立項B企業不能?立項之后,資助金額是30萬還是50萬由誰決定?款項撥付后,如何保證項目資金真正用於科研?科技系統腐敗案件近年來頻發,制度上存在漏洞是重要原因。本報記者獲悉,廣州市科信局日前出台《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力圖通過全流程公開、執行嚴格的專家打分制度等方式,壓縮權力尋租空間,對科技管理進行“陽光再造”。


改革重點1

全流程公開評審專家及結果

舊辦法:只能查自己是否入圍

新辦法:能查看所有項目內容

打開“廣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網站,其首頁中部可見“公示信息”欄。該欄目近一個月來几乎每天都有更新,公佈科技計劃項目每個專項的新進展。比如8月15日,該欄目公佈了“2014年廣州市新一代信息技術示範工程”可行性論證的專家名單,15名與會專家的名字和單位都予以了公開。

“在過去,項目申請者只能通過廣州市科信局的申報系統,查詢自己項目的情況。對於評委及競爭對手的情況,基本無法得知。” 廣州市科信局發展規劃處負責人透露。

市科信局負責人表示,全流程公開是本次改革的重要手段。“不僅立項信息,現在所有的環節,包括每一個動作和結果,都會在網上即時公開,便於申請人了解情況,也便於社會監督”。全流程公開也意味將所有參與者都“擺上檯面”。申報企業、專家名單、評分結果、獲助金額等均公之於。

改革重點2

是否立項嚴格按專家評分

舊辦法:處室有“建議權”

新辦法:壓縮自由裁量權

一個項目能否立項,該得到多少資助,應該以什麼為標準?專家評審是決定能否立項的重要環節,但不同的評審方式結果可能有差距。據透露,廣州以往採取的是“分檔”方式,有“A、B、C”三個檔次,一般A檔為建議立項,C檔為不建議立項。4000多個項目進行申報,可能相當大一部分符合要求。與此同時,由於以往對資助金額沒有“硬性規定”,當中也有一定的彈性空間。

這種粗放型的評審方式,成為滋生腐敗的重要原因。有消息指,在市科信局原19個處室中,具有項目管理職能的有14個。如果某一專項原定立50個項目,經專家評審后共有70個入圍,則相關責任處室可以在70個項目中挑選50個“入圍”,也可對資助金額做適當調整。如科信局某處原處長,在項目申報及享受獎勵政策過程中,為企業和個人提供幫助,收受現金67萬,也是源於制度的不完善。

針對此,新辦法採取量化評分制,總分100分,從高到低排列,根據事先規定的立項數目決定可入圍的企業。“就如高考招生拋檔,分數不到就進不去。”廣州市科信局發展規劃處負責人形容。而每個項目的資助金額,也在事先發布的指南中有明確規定,處室沒有調整的空間,處室的自由裁量權被大大壓縮。

據了解,目前每個項目的評審由5個專家組成,包含3名技術專家、1名財務專家、1名管理專家。目前廣州市科信局專家庫共有4000多位專家,按照“項目申報人不能擔任評委”的迴避規定,每年評選約有五分之一的專家不能擔任評委。

改革重點3

大額撥款嚴格進行監管

舊辦法:採取一次性撥款

新辦法:超百萬分期撥款

據了解,在今年的科技立項項目中,資助額在百萬以上的項目占了一半以上。對於這樣的項目,新辦法也增加了監管力度。

除了專家網評外,百萬以上項目要進行可行性論證和財務評審。可行性論證和財務評審在具有錄音錄像功能的會議室進行,申報者的答辯、專家的提問和點評都會留下影像資料,可追溯和查詢。“雖然錄音錄像僅是一種手段,但明顯感覺專家比以前謹慎。” 發展規劃處負責人坦言。

對於立項項目的資金支持,以往基本採取一次性撥款的方式,簽了合同就撥付經費。而根據新辦法,前期資助經費撥付超過100萬的項目,一般採取分期撥款的方式。第一次先付60%,中期檢查合格后,才給予剩餘款項。而對於政府引導企業開展的科研項目,將實行“企業先做政府后補助”的做法,對於增加研發投入、取得成果的企業,給予獎勵性的后補助。對於中期檢查不合格的企業或單位,將發出整改通知,暫緩剩餘經費撥付。

釋疑:公佈評審專家名單不會致其被收買

按規定,項目合同執行期滿后6個月內,要對項目進行驗收。以往,驗收多由市科信局委託科技服務機構進行,科技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到現場進行詢問、聽報告。“目前在探索新方法,由項目承擔單位按要求自行聘請專家驗收,同時出具報告並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市科信局負責人表示。

焦點問答:

提問:專家的名單在評審前就予以公佈,申報單位“走關係”的對象會否由行政部門轉向專家?

市科信局負責人:專家的評分結果予以公開,哪家企業的項目獲得多少分也能查到。競爭對手要進行監督很容易。如果被檢舉揭發代價也很大,未來3年不能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也不予推薦申報國家、省科技計劃項目,評審專家的信用也將被記錄。

提問:企業自行組織專家進行驗收,如何確保其公正性?

市科信局負責人:可用“報告制”取代“專家驗收制”。研究成果如何,按要求形成詳細的報告,放在網上予以公示,包括負責驗收的專家,大家都能看到,通過公開的方式進行監督。

點評:制度好不好,關鍵在於是否完善

據了解,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評選是目前我國公認的較為公正的評選方式。華南師範大學智慧國土與資源環境研究中心主任、地理科學學院教授趙耀龍認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之所以公正,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專家庫足夠大,“在全國那麼多專家中篩選3~5名專家評某一個項目,不公開專家姓名,很難知道項目到了誰手裏。另外,評審同樣分為同行評議及會議評議兩部分,但對於專家的評分有比較具體、細緻的要求,比如某一項目具有哪方面的優勢、弱點又在什麼地方。”

廣東省微生物研究所李泰輝博士認為,採取完全公開的方式也是一種嘗試。“公開專家名單,但同時也公開評審結果,專家會更珍惜自己的榮譽。”他認為,“不能簡單地某種方法是好或者不好,關鍵是是否完善,是否做得細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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