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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保密法將正式生效 海歸族公務員媒體噤若寒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2-0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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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國會開幕,圖為民眾場外要求廢止保密法。


圖片來源:中新網

日本政府即將於12月10日起正式實施《特定秘密保護法》。共同社獲得政府文件,發現內閣情報調查室(內調)認為擁有海外學習或工作經歷的人,泄密可能性較高,認為海外經歷「將成為對外國產生特別感情的契機」、「容易受到來自外國的拉攏和打動」。有專家抨擊,在全球化時代,這是種不合時宜的錯誤想法。

《星島日報》報導,共同社獲得的文件是內調於2011年11月與內閣法制局開會時提交的備忘錄,內調在文件中強調,在審視誰能處理有關外交、國防、反恐、反間諜的資訊時,有需要廣泛調查其教育及就業紀錄。共同社稱,為判斷公務員能否接觸特定秘密而設的「適合性評估」問卷中,公務員被要求填寫高中以上的學歷和過去10年的工作經歷。內調向記者承認,這是評估的要素之一,「但不會僅以此判斷為『不適合』(接觸特定秘密)」。

文件列舉了可能導致泄密的因素,包括欠債、濫用藥物、飲酒時頻繁發生糾紛等。此外,還列舉了在海外學校和日本國內的外國人學校求學的經歷,以及曾在外企工作等情況,認為這些經歷「將成為對外國產生特別感情的契機」、「容易受到來自外國的拉攏和打動。存在優先考慮外國利益、自發泄密的可能」。

據報,外務省在被徵集意見時曾反駁:「在全球化進程中,擁有上述情況(在海外生活過)的職員今後會愈來愈多」,「可以判定大多數人不太可能因此優先考慮外國的利益」。熟悉保密法的獨協大學憲法學教授右崎正博譴責說:「考慮到國際化進程,政府也一直在鼓勵年輕人走出國門。在評估時以此作為負面因素的做法說不通。」他指出,評估問卷還存在隱私權問題,調查應該在最小限度內進行。

根據《特定秘密保護法》,「國家機密」的定義權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泄密者及協助發布的記者可能面臨長達10年的監禁。輿論批評相關法案沒有審查及制衡制度,擔心政府部門藉此打擊反對勢力或任意掩蓋失職事實。儘管法案引起公眾嘩然,日本執政黨仍在去年強行通過。

日本新聞協會昨日向法務大臣上川陽子遞交意見書,對《特定秘密保護法》實施提出四點擔憂:一、可能侵害公眾「知情權」和新聞自由;二、何為「特定秘密」定義不明,該法可能因政府的濫用成為行政機關隱匿信息的手段;三、不得對基本人權進行不當侵害中的「不當」範圍不明確;四、對泄漏特定秘密者刑罰過重,可能導致公職人員過度緘口。 

另據中新網報導,日本共同社9日指出,在受憲法保護的「知情權」遭到損害的隱患沒有消除的情況下,日本《特定秘密保護法》將於本月10日正式生效。有識之士和市民團體成員紛紛指出,這恐將導致政府濫用該法,市民運動也會萎靡不振。

日本史學者新原昭治表示:「我想起了戰時不知真相、一邊倒只知道軍國主義的自己。應該進一步意識到不知情有多可怕。」

從美國國家檔案館等獲取的史料顯示,圍繞日美安全保障條約存在政府間的密約。然而新原強調,在情報公開方面走在前列的美國也不會全部公開。

新原稱,美國前總統約翰遜執政時期(1963至1969年)對日機密文件中,截至2006年還有總體的13%未被公開。

新原推測稱:「這也許是因為當時美國把日本當成殖民地,做了從國際角度來看不體面的事情。」他指出:保密法「和美國的法規相比,在秘密的定義等方面有很多含糊不清的部分。隱瞞情報的隱患甚于美國。」

旨在廢除核電站的核能資料情報室的共同代表西尾漠感嘆道:「關於核電站現在就有很多機密,今後資訊恐怕更加難以公開了。」據分析,在保密法實施後,關於核電站反恐措施的資訊將被指定為特定秘密。西尾指出:「警察可能將加大對附近居民和進行反核運動的市民的調查力度。」

律師太田啟子在著書中通俗易懂地解釋了保密法,她說:「為了『避免麻煩』放棄獲取和發出資訊的人或將增多。」這是因為搜尋或公開機密有可能會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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