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

利變型保單未來利率 明年起將設上限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為強化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含有宣告利率之保險商品)送審及銷售管理機制,金管會今(2)日表示,利率變動型保單未來的利率,將會被設上限,宣告利率不可以高於區隔資產前12個月的移動平均資產報酬率加計2碼(0.5%),並且自明(2015)年起適用。

金管會表示,現行利率變動型保單宣告利率是依據各公司自行規定,未來利率變動型的定價,包括利率變動型商品定價時應採現金流量測試法執行利潤測試;明定宣告利率不得高於區隔資產前12個月移動平均投資報酬率加計2碼,也就是說,每個月的宣告利率,都是依據前12個月投資報酬率加計2碼為限。


同時,金管會也規定,統一訂定區隔資產報酬率計算標準應包含未實現損益以及扣除直接業務管理費用;明定區隔資產帳戶移入及移出之限制;明定公司應建立定期追蹤管理措施。

金管會表示,相關規定自明年起開始實施,新保單的宣告利率,將受到限制。

金管會強調,保險業不得在新措施實施前營造商品停售效應外,並要求保險業應將其納入內部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中確實執行,未來金融檢查時,亦將列為重點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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