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思路:p2p不得搞資金池
鉅亨網新聞中心
11月26日訊息,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今日在2014支付清算與互聯網金融論壇上發表講話,明確提出自我調整和自我完善等互聯網金融監管五條框架思路。
潘功勝在講話中還表示,規範監管,保證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已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同時,他還認為,適度監管,建立一個健康、運行有序的市場,防止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也是業界有識之士的共識。
據了解,這是潘功勝接管互聯網金融以來的首次公開表態。潘功勝稱,社會上所宣揚的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業不利,將會顛覆現有金融業等問題,對這個行業的發展有害而無利。
潘功勝說,“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一個行業,一個企業,都是一樣。如果過度地自信和自滿,這可能是一種不成熟和不理性的表現,並且無益於它健康和可持續的發展。”
以下為五條框架思路摘要:
一是在監管規則和監管框架的設計上,堅持開放、包容的理念。在觀察新的基本業態,明確底線的基礎上,為行業發展預留一定的空間。對互聯網金融的主要業態、業務模式進行充分的研究,並要把握其法律關係和風險的設置,需要進行強度不等的監管。
二是各種監管要自我調整和自我完善。在行業發展的同時,逐漸地總結經驗,對經驗和政策進行評估、調整和完善。
堅持監管規則的公平性,加強協同監管,防止監管套利。因為金融機構它是互聯網企業,只要它有相同的業務,相同的政策取向,業務的規則和標準,就應該大體一致。
三是市場主體要正確地理解監管與行業自律的關係。行業的治理水平與監管強度之間具有很強的負相關的關係,實際上體現的是監管層面對於效率和風險的平衡。
各市場主體需要充分利用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正在組建中的互聯網金融協會的平臺,推動支付清算和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自律管理,發揮行業自律在行業治理之中的積極作用,形成監管與自律的協同與均衡。
四是需要監管部門與從業機構之間保持良好溝通。金融的管理部門將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發展宏觀戰略層面研究,鼓勵從業機構按照市場化的原則,進行兼並重組,提高行業核心競爭力。
五是堅守業務底線,合規經營,謹慎經營。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多樣性、差異性特別明顯,但是要遵守一定的業務邊界。否則業務性質可能會發生質的改變,甚至會波及法律的底線。
比如,在網絡借貸領域,平臺本身不能擔保,不得歸集資金,搞資金池,不得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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