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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

海洋王照明IPO:業績呈現下滑 5.5億元募集資金引質疑

鉅亨網新聞中心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披露招股說明書,本次計劃發行5,000 萬股,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發行,不進行老股轉讓。

招股說明書顯示:


一、公司短期經營業績下滑的風險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2013 年度,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132,273.12 萬元、109,831.31 萬元和113,131.00 萬元,凈利潤分別為18,989.85 萬元、16,800.36 萬元和17,248.20 萬元。2012 年度部分下游行業景氣度降低,減少了對特殊環境照明設備的需求,從而導致公司2012 年度的經營業績較2011 年度有所下滑。2012 年度,公司的營業收入較2011 年度下降16.97%;凈利潤較2011 年度下降11.53%。2013 年度,公司營業收入較2012 年度增長3.00%;凈利潤較2012 年度增長2.67%, 業績有所提高。但是公司短期內仍然存在業績下滑的風險。

二、宏觀經濟波動以及下游行業波動帶來的風險

公司的產品廣泛應用於電力、冶金、鐵路、油田、石化、公安、消防、煤炭、部隊、港口、場館、民航、船舶和機械制造等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行業, 國家宏觀經濟的波動和相關經濟政策的調整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上述相關領域的發展。公司銷售的產品分布在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各個基礎行業,單個或少數幾個行業的波動不會對公司的經營產生較大的影響。

如果發生宏觀經濟波動,很可能導致多個行業的投資額和增速下降,減少對特殊環境照明設備的需求,從而對公司經營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宏觀經濟波動和下游行業波動將給公司生產經營帶來一定的風險。

三、市場競爭風險

公司是專業從事特殊環境照明設備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的企業。目前, 國內市場上主要的特殊環境照明設備提供商為國際照明企業飛利浦、庫柏、歐司朗、GE 照明以及公司等。隨著油田、電力、船舶、冶金等行業的發展,特殊環境照明設備市場需求旺盛,原本不屬於本行業的企業包括海爾集團、富士康科技集團、美的集團(行情,問診)、TCL 集團、雷士照明等知名企業紛紛涉足該行業,並通過各種競爭戰略擴大企業規模和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同時,飛利浦、庫柏、歐司朗、GE 照明等國際知名企業亦逐步加大對中國市場的投入,並以占領國內高階特殊環境照明市場為發展目標。因此,特殊環境照明行業未來的市場競爭將越來越激烈。

四、技術風險

(一)產品研究與開發風險

特殊環境照明企業的持續發展需要新技術和新產品的持續開發,目前,客戶對特殊環境照明設備的需求日益豐富,該類照明設備技術升級、更新換代步伐不斷加快,如果公司技術開發和新技術應用的能力不能滿足市場需求,將削弱公司技術優勢,在未來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公司擁有一批研發和銷售經驗豐富的人員對細分行業市場進行調研、分析,能較好地預見和把握行業和產品的發展趨勢,在新產品的開發、試制階段進行廣泛、深入地前期調研,明確產品的市場定位,確定需要克服的技術難題。

(二)核心技術人員流失風險

公司作為高新技術企業,專有技術和科技創新是其生存和發展的根本,核心技術人員是公司保持技術優勢的基礎,核心技術人員的流失將對公司的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技術研發制度,有利於防止核心技術流失。公司還將繼續探索建立激勵創新機制,調動科技人才的創新積極性,保證公司擁有一支穩定的、充滿活力的科技人才隊伍。

五、商標和商號侵權的風險

公司經過多年積累,依靠良好的產品質量,使得“海洋王”商號和商標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除公司及下屬子公司使用“海洋王”商號和商標外, 市場上存在其他同行業企業名稱中使用“海洋王”字樣情況,也存在其他企業在國家商標局申請與公司已獲得專用權的商標類似或相似的商標的情況,構成對公司商標和商號的侵權,並引起市場混亂,損害公司的品牌形象。

為應對其他企業對公司商標和商號的侵權行為,公司建立健全了內部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在總經理辦公室下設立了知識產權部門,通過向國家商標局提起異議、申請撤銷,以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多種途徑,打擊上述侵犯公司商號及商標的行為,加強品牌的監督和保護,並已取得初步成效。由於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及其糾正過程的特殊性,公司在短期內尚無法徹底消除上述侵權行為,對公司的品牌建設可能構成一定的不利影響。

六、租賃廠房搬遷風險

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工業技術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和照明技術公司共向深圳華業紡織染有限公司和王小平(該處房產的權利人為深圳市華聯置業集團有限公司)租賃9 處廠房用於生產經營(租賃廠房的具體情況詳見本招股說明書“第六章業務與技術”之“五、(一)、2、(2)主要的租賃房產”所述), 上述廠房的租賃期限為1 年以上。另外,根據公司與深圳華業紡織染有限公司和王小平簽署的租賃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政府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屋的情形允許解除或變更合同。因此,若上述廠房所在地區因政府改變城市規劃等不可抗力因素而不再用於工業生產,公司存在廠房搬遷風險。為應對可能的廠房搬遷風險,公司已在東莞市松山湖以受讓方式取得位於東莞松山湖北部工業城的一塊土地,土地面積為97,619 平方米。目前,東莞松山湖廠房正在建設中。

七、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相關風險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風險

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擬投資“生產線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和“國內營銷中心擴建項目”,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公司發展戰略相匹配,若能得到順利實施,公司的生產能力、技術水平、研發能力和營銷能力將得以大幅提升,有利於公司進一步增強核心競爭力和盈利能力。雖然公司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論證,但由於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資金額較大、項目投產后產能擴充較大,如果出現募集資金不能如期到位、項目實施的組織管理不力、項目不能按計劃開工或完工、項目投產后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市場拓展不理想等情況,可能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投資收益。

(二)新增固定資產折舊及研發費用增加的風險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后,公司將新增固定資產39,016.83 萬元。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產后每年將新增固定資產折舊3,651.23 萬元,並增加相關研發費用。新增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研發費用將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八、公司經營業績季節性波動的風險

公司的客戶以大中型國有企業、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等為主,這些客戶一般年初預算、年底決算,因此公司的營業收入在下半年體現較多。此外,公司以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作為一個銷售工作年度,各行業市場尤其是新市場,經過上半年的銷售工作積累,能夠對客戶的需求進行詳細了解,並最終贏得客戶的認可和信任,因此公司銷售成果集中體現在下半年,特別是第四季度。

受上述客戶結構及客戶特點、公司銷售工作積累所需時間等因素的影響,公司歷年的營業收入均呈現前低后高特點。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2013 年度,公司上半年實現的營業收入占當年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1.23%、39.55%和37.83%。經營業績存在季節性波動特征導致公司年度內經營現金凈流量不均衡, 客觀上需要公司保有較高的現金存量,並對公司投資、籌資活動帶來一定的影響。

九、實際控制人控制風險

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周明杰、徐素夫婦,其中周明杰先生持有公司28,131.40 萬股股份,占股本總額的80.37%,為公司控股股東;周明杰先生之妻徐素女士持有公司1,137.50 萬股股份,占股本總額的3.25%,周明杰、徐素夫婦合計持有公司83.62%的股份,處於絕對控股地位。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后,周明杰、徐素夫婦合計持有公司73.17%的股份,仍處於絕對控股地位,作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股股東和主要決策者的地位,對重大資本支出、關聯交易、人事任免、公司戰略等重大事項施加影響,可能導致公司決策偏離中小股東的最佳利益目標。因此,公司存在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風險。

十、稅收政策變動風險

目前,公司享受的主要稅收優惠包括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如果公司享有的稅收優惠政策發生變化,將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產生一定影響,具體情況如下:

(一)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下發的《關於鼓勵軟件產業和整合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5 號)和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整合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11]4 號)規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 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公司、照明技術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報告期內均享受了一定的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2013 年度,因自行開發生產的嵌入式軟件產品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數額分別為989.05 萬元、2,101.46 萬元和1,739.63 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比重分別為4.58%、10.70%和8.70%。如果未來國家有關軟件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發生變化(如調低退稅稅率等),或由於其他原因導致以上公司不再符合軟件產品退稅的條件,以上公司將不能繼續享受現有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盈利水平將受到一定影響。

(二)企業所得稅

2009 年6 月,公司、照明技術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被深圳市科技和資訊局、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和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共同批準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號分別為GR200944200082、GR200944200081、GR200944200080),上述三家公司2011 年度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

2012 年9 月12 日,公司、照明技術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通過了高新技術企業的復審,被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和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共同批準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並被授予《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編號分別為GF201244200496、GF201244200398、GF201244200356)。2013 年4 月,公司、照明技術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登記,自2012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上述公司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國家或地方有關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發生變化,或由於其他原因導致以上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條件,以上公司將不能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盈利水平將受到一定程度影響。

十一、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稀釋風險

報告期內,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23.90%、17.18%和16.35%,基本每股收益為0.5007 元、0.4116 元和0.4434 元(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口徑計算結果)。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凈資產規模將有較大幅度增長,而募集資金從投入到產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設周期和達產周期,難以在短期內對公司盈利產生顯著貢獻。因此,本次公開發行完成后,預計公司發行當年凈利潤增長幅度將小於凈資產增長幅度,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因攤薄較上一年度將有一定幅度降低。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將采取以下措施提高股東的投資回報能力: 一是立足現有市場,優化內部管理,持續改進現有產品,依托現有營銷網絡深挖客戶需求,提高產品、服務和經營質量,從而提高公司短期資產運營效率和銷售利潤率;二是合理實施募集資金項目,通過實施生產線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和國內營銷中心擴建項目,擴大公司生產能力、提升產品研發能力並拓展完善營銷網絡,從而提高公司中長期資產運營效率和盈利能力。

以上內容均出自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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