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多數央企負責人薪酬水平改革后會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24 15:04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14年第三季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財苑)在會上表示,今年8月29號,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為了落實這個方案,我部正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具體的改革意見,目前正在征求相關方面的意見過程中,這個改革意見將按程式報批后盡快下發。與改革前相比,改革后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平是要下降的,有的企業負責人下降幅度可能還比較大。
記者:
中央政治局已經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請問具體實施方案怎么時候出臺?央企負責人薪酬水平是否會像社會上傳言的降低70%左右?社會上關於“限薪令”的爭議很多,有觀點稱,會造成高級管理人才的流失,請問對此有何考慮?
李忠:
今年8月29號,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為了落實這個方案,我部正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具體的改革意見,目前正在征求相關方面的意見過程中,這個改革意見將按程式報批后盡快下發。
第二個問題,前一陣社會上對於改革后央企負責人的水平確實有這樣那樣的一些猜測,可以說這次改革重點是完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確定機制,對於不合理的偏高、過高的收入進行調整,與改革前相比,改革后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平是要下降的,有的企業負責人下降幅度可能還比較大。但是具體的薪酬水平,是薪酬確定機制產生的結果,與考核評價結果是緊密掛鉤的,不是簡單的“一刀切”。在確定央企負責人薪酬水平的時候,要考慮這個企業的功能定位、所處行業、經營規模。從企業具體負責人來說,要考慮經營難度、經營責任、經營風險以及經營業績等方面的差異,因此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間的薪酬水平仍然是有差距的。
第三個問題,關於會不會造成高級管理人才流失的問題。這個改革方案是按照企業負責人分類管理的要求,綜合考慮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特殊性,重點就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重點任務作出一些規定。但同時,這個改革方案也為中央企業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和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留下了空間。在改革方案里面,明確規定了對於中央企業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的薪酬分配機制,因此只要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推動中央企業加快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及其市場化的薪酬分配機制,就不會造成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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