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台灣高鐵:公告本公司董事會為執行本公司「財務改善方案」,決議本公司擬與交通部合意終止台灣南北高速鐵路站區開發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10/23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本公司與交通部間簽署之「台灣南北高速鐵路站區開發合約」(下稱

站區開發合約),本公司擁有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等五塊站區用地之

地上權,期間為50年。基於財務及業務發展考量,且為辦理「財務改善方案」,

本公司擬與交通部合意終止站區開發合約。

6.因應措施:

(1)站區開發合約終止後,原屬站區開發合約定義為「站區」用地之「事業發展用地」

之地上權全數由交通部收回,原屬站區開發合約定義為「車站用地」者則繼續保留

。本公司與交通部間,就保留之「車站用地」之權利義務關係,將移至「台灣南北

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下稱「興建營運合約」)之約定辦理,並擬簽訂相關增

修協議書。

(2)本公司返還前述站區地上權予交通部時,擬以該等地上權之公平鑑價結果為基礎,

折抵本公司依興建營運合約應繳納予交通部之回饋金。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應以本公司「財務改善方案」業經本公司及交通部雙方同意,並由相關當事人

簽署相關契約及書面檔案為辦理前提。

(2)本公司將於預定召開之股東臨時會提案討論本案。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