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農商行IPO:凈資產收益率大幅攤薄 盈利能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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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類型: 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發行股數: 擬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發行后總股本的25%(含 25%),每股面值: 1.00元,擬上市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
招股說明書顯示:
一、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從事銀行業務時,因客戶交易違約或借款人信用等級 下降,而可能給銀行造成的損失或收益的不確定性。信用風險是商業銀行面臨的 主要風險之一,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業務中:
(一)與本行貸款業務相關的風險
貸款是本行的主要資產,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1 年12月31日,本行扣除貸款損失準備后的客戶貸款占本行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 51.01%、51.15%、53.97%(如無特別指出,本節數據均為本行母公司報表數據)。 貸款業務是本行最主要的收入來源,2013年、2012年、2011年,本行凈利息收 入分別占營業收入的95.22%、95.45%、96.79%,本行客戶貸款利息收入占利息 收入總額的68.69%、73.52%、80.51%。因此,與本行貸款業務相關的信用風險 是本行面臨的主要信用風險。如果貸款客戶到期不能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本行將 遭受損失。
1、 本行發放的貸款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業主所占比重較大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中小企業貸款客戶數量3,719戶,占全行貸 款客戶的99.36%。相對於大中型企業而言,中小企業的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 較低、財務資訊的透明度較低,甚至沒有完整的財務報表。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規 模更小,一般沒有編制財務報表。因此,對於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貸款不能 完全依賴財務報表揭示的資訊,還要結合業主的個人道德品質、信譽等因素。如 果由於國家政策或市場因素等原因,導致上述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狀況 出現顯著惡化,或者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個人信用發生較大變化,或者本 行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借款人的信用風險作出不準確的評估,均會導致本行不良貸款增加,從而對本行的資產質量、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 本行發放的貸款主要集中於無錫市
目前本行90%以上的貸款客戶均集中於無錫市。如果無錫市出現重大的經濟 衰退,或者信用環境和經濟結構出現明顯惡化,可能會導致本行不良貸款增加、 貸款損失準備不足,從而對本行的資產質量、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 影響。
3、 本行發放的貸款集中於若干客戶和行業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向最大十家借款人(包括集團借款人)發放 的貸款總額為21.46億元,占客戶貸款總額的4.88%。截至2013年12月31日, 本行向制造業發放的貸款占全部企業貸款的34.00%,向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發放 的貸款占全部企業貸款的16.90%。如果前述最大十家貸款客戶的貸款質量出現 局部惡化,或本行貸款高度集中的行業出現顯著衰退,可能會導致本行不良貸款 增加、貸款損失準備不足,從而對本行的資產質量、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 大不利影響。
4、 本行不能保證貸款組合的不良貸款比率持續下降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本行的 不良貸款余額分別為4.49億元、3.37億元、2.99億元(合並口徑),不良貸款 比率分別為1.02%、0.88%、0.90%(合並口徑)。2013年12月31日本行不良 貸款率較2012年12月31日上升0.14個百分點,主要原因系2013年宏觀經濟 普遍下行,導致銀行業不良貸款普遍有所上升。鑒於此,本行將及時采取應對措 施,積極優化資源設定,加大不良貸款的清收力度,有效的控制不良貸款的繼續 增長。然而,貸款組合的質量惡化可能由多種原因造成,包括本行不能有效實施 信貸風險管理及其他非本行所能控制的因素,因此,本行未來仍存在由於貸款組 合質量惡化而導致不良貸款及不良貸款率上升的可能。
本行按人民銀行及銀監會關於貸款風險分類管理的規定,執行信貸資產“五 級分類”管理,依據借款人當前經營活動特征和違約跡象,判斷借款人按期足額 歸還借款本息的可能性,結合貸款的抵押、質押、保證等有效擔保條件,給予相 應的風險等級評價,並在期末計提貸款損失準備。若未來貸款組合的質量惡化導 致不良貸款余款增加,本行將會擷取更多的貸款損失準備,從而可能對本行的經 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此外,本行根據貸款未來的現金流量預計 貸款損失準備的擷取金額,但實際貸款減值損失可能與本行的估計數字存在重大 不同。如果貸款損失準備最終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本行可能需要擷取額外準備, 從而進一步對本行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造成不利影響。
5、 本行要面對擔保物價值下降及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的風險
本行貸款絕大部分由質押物、抵押物擔保或由保證人提供擔保。當借款人不 能償還到期貸款本息時,本行將依法獲得的抵押或質押物等根據會計政策轉為抵 債資產並相應核減貸款余額,最大限度地降低客戶信用風險對本行經營的影響。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由質押物、抵押物作擔保和由保證人提供擔保的貸款 合計占全部貸款總額的98.90%。由於某些本行無法控制的因素,本行貸款抵押 物和質押物的價值可能會出現較大的波動。例如,我國對房地產行業宏觀調控力 度的加大可能導致房地產市場衰退,繼而可能使擔保本行貸款的房地產價值下 跌。本行貸款質押物、抵押物價值的下跌可能會導致貸款無法收回進而變現時收 回的金額減少,甚至低於未償還余款。再如,本行發放的部分貸款是由借款人的 關聯方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證作為擔保的,保證人的財務狀況若出現嚴重惡化,可能使本行發放的貸款可收回金額大幅減少。此外,通過變現或者其它方式來實現 抵質押品價值較為費時,執行法院的判決可能存在困難。總之,抵押物、質押物 價值大幅下跌,保證人的財務狀況惡化等原因都可能導致本行不良貸款增加,從 而對本行的資產質量、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
(二)與債券投資業務相關的風險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債券投資余額為80.28億元,占資產總額的 9.58%;其中,約67.8%債券資產是國債、央票以及政策性金融債券,違約風險 較小。但本行持有的少量企業債券和其他金融債券面臨一定的信用風險。
(三)與表外業務相關的風險
本行的表外業務主要包括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業務等,表外業務均以本行 的信用為擔保,本行因此承擔了相應的風險。
1、 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中可能存在的風險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承兌人向本行申請,經本行審查同意承兌的商業匯票。截 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開立的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余額(母公司口徑)為 15.38億元,保證金比例85.11%。在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過程中,如果承兌人 或保證人違約,本行在未收到足額匯票款項的情況下墊付銀行承兌匯票,而保證 金或執行擔保仍不能覆蓋全部墊付款項,可能會產生一定的損失。
2、 信用證業務中可能存在的風險
信用證指本行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開立的載有一定金額、在 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在指定地點付款的書面承諾檔案。截至2013年12月 31 日,本行開出信用證保證金余額(母公司口徑)556萬元,開出信用證余額 2,735萬元,保證金比例20%。在辦理進口信用證業務中,如果申請人開證后資 信惡化、擔保效力降低或償還能力不足,信用證到期客戶不能支付貨款,造成本 行墊付資金,本行可能因此承受資金損失。在辦理出口信用證業務中,如果開證 行資信不良或處於高風險地區,本行作為議付行也將承擔一定的信用風險。
二、 流動性風險
(一)本行的存、貸款可能無法同步增長,從而對本行的流動性產生不利影響
根據《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辦法(試行)》定義,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 無法以合理成本及時獲得充足資金,用於償付到期債務、履行其他支付義務和滿 足正常業務開展的其他資金需求的風險,在極端情況下,流動性不足會導致本行 的清償風險。由於本行的資產類項目中,貸款期限結構與本行的存款期限結構不 盡一致,有可能造成由於存貸款期限不一致所導致的流動性風險。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資產負債流動性敞口合計數為57.77億元。
由於本行的資產類項目中,貸款期限結構與本行的存款期限結構不盡一致,有可 能造成由於存貸款期限不一致所導致的流動性風險。同時國內商業銀行的經營經 驗表明,短期存款會有一定比例沉淀下來,保留在銀行的資金循環體系中,成為 商業銀行重要的長期資金來源。但隨著緊縮性貨幣政策的實施,短期存款易受某 些經濟因素的影響發生較大的波動,將給本行的流動性帶來一定風險。
(二)本行可能出現無法符合監管機構對資本充足要求的情況
根據中國銀監會《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的規定,自2004年3月 1日起,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核心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4%。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本行資本充足 率(母公司口徑)分別為12.77%、13.85%、13.63%,核心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1.77%、 12.96%、12.27%,均符合銀監會的要求。根據中國銀監會自2013年1月1日起 施行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商業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 不得低於5%,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6%,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截至2013 年12月31日,本行新口徑下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及資本充足 率(均為母公司口徑)分別為11.68%、11.68%及12.67%,均符合要求。本行本 次募集資金將全部用於補充資本金,募集資金到位后,資本充足率及核心資本充 足率將進一步提高。然而,本行未來業務迅速發展使風險資產增加、資產質量惡 化造成凈資產減少、或銀監會有關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計算方法發生改變,均 有可能導致本行的資本充足率下降。若多種不利因素同時發生,將有可能使本行 無法符合監管機構對資本充足率的要求。目前,本行籌集資本的能力受制於多項 因素,若本行不能及時或不能按可接受的條件獲得所需資本以符合監管機構對資 本充足率的要求,則監管機構可能會對本行采取包括限制本行的貸款、限制本行 支付股利等措施,這些措施可能會對本行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及發展前景產生 重大不利影響。
三、 市場風險
(一)利率風險
與大多數國內商業銀行一樣,本行的經營業績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凈利息收 入。2013年、2012年、2011年,本行凈利息收入分別占營業收入的95.22%、 95.45%、96.79%。我國的利率受到人民銀行的嚴格管制,近年來正在逐步放開。 2004年10月,人民銀行放開了人民幣貸款利率的上限和人民幣存款利率的下限。
2013年7月,人民銀行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70%的下限,全面放開金融機構 貸款利率管制。目前,人民幣貸款利率無下限管制;人民幣存款利率不得高於基 準利率的110%,但不設下限。隨著利率改革和市場化步伐的加快,利率風險已 逐步由政策性風險演變為市場風險,成為商業銀行經營的主要風險之一。對於本 行來說,利率風險主要表現在對存貸款業務、債券投資的收益以及利率敏感性缺 口帶來不確定性。
1、利率變動對本行存貸款的影響
利率對本行存貸款的影響可以具體分為對存貸款利差的影響以及對貸款價 值的影響兩部分。存貸利差是本行營業利潤的主要來源,若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政 策,如調整存貸款基準利率,將對本行收入結構與盈利水平帶來一定影響。尤其 是對固定利率業務而言,利率變動會引起客戶提前歸還貸款本息和提前支取存款 的潛在風險。當利率上升時,存款客戶會提前支取低息存款,再以較高的利率存 為新的定期存款,從而增加本行利息支出成本;當利率下降時,貸款客戶會提前 償還高利率的貸款,再重新申請低利率的新貸款,從而導致本行利息收入降低。
此外,人民銀行自2007年5月19日開始進行非對稱地調整存、貸款利率,從而 促使銀行的名義利差趨窄,致使銀行的利息收入減少,將對本行的經營業績產生 不利影響。
當本行貸款出現減值損失的客觀證據時,其減值損失將按照該類資產的賬面 金額與以其原始實際利率貼現的預計未來現金流(不包括尚未發生的未來信用損 失)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進行計量。發生的減值損失通過使用備抵賬戶減少該資產 的賬面金額,減值損失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如果貸款合同利率為浮動利率,用 於確定減值損失的貼現率為按合同確定的當前實際利率。因此市場利率的非預期 變動可能會對本行浮動利率貸款產生一定的影響,從而影響本行的經營業績。
2、利率上升對本行債券投資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利率 上升導致本行投資的債券價格出現下跌,進而對本行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不 利影響。
(2)利率上升誘發流動性風險,導致債券再投資的成本提高。
3、利率變動會導致商業銀行資產、負債和表外金融產品的市場價值波動, 若資產與負債結構不平衡,利率敏感性資產和利率敏感性負債的價值變動不一 致,可能會導致銀行現有資產的利息收入與負債的利息支出發行變化,為本行經 營業績以及資本充足程度帶來不確定。當利率敏感性資產大於利率敏感性負債, 即處於“正缺口”狀態時,隨著利率的上升,銀行的收益將增加,隨著利率下降, 銀行的收益將減少;反之,利率敏感性資產小於利率敏感性負債,即處於“負缺 口”狀態時,情況正好相反。利率風險敞口的絕對值越大,銀行相應承擔的利率 風險也就越高。
(二)匯率風險
人民幣兌美元和其他外幣的價格波動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國內外政治、經 濟狀況變化的影響。2005年7月21日,我國政府引入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允 許人民幣幣值可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及參照一籃子貨幣在監管范圍內波動。今後, 國家可能對匯率制度作進一步調整。本行的部分資產及負債以外幣計價,由於國 家控制貨幣兌換以及可對沖工具有限,本行管理外幣風險的能力受到限制。如果 本行以外幣計價的資產和負債幣種不完全匹配或者本行未能采取適當的應對措 施,則外幣兌人民幣匯率的波動可能會對本行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 響。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外幣資產占資產總額的0.13%。本行外匯業 務以美元為主,現階段外匯業務規模較小,匯率風險對本行經營和收益的影響也 相對較小。
四、 管理風險
(一)本行可能不能有效實施風險
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政策和制度,或相關政策 和制度可能不能滿足改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要求 近年來,本行不斷對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政策和制度做出改進,以加強本 行的風險管理和改善本行的內部控制體系。但是,由於這些政策和制度實施時間 相對較短,本行將需要更長時間以全面評價實施狀況、檢驗實施效果。而且,本 行的員工也需要時間來理解和適應這些政策和制度,本行無法保證所有員工能夠 完全遵循或正確應用這些新政策和新制度。由於系統涉及有關客戶或信貸風險的 詳細分析,須納入定性和定量方面的因素,故可能會受人為錯誤影響。本行的員 工在進行評估時,未必能夠給予客戶或信貸風險準確的信用評級,從而導致本行 不能準確評估承擔的風險。此外,本行在風險管理方面的工作受到本行的技術水 平制約。近年來,本行參與了由江蘇銀監局推動的蘇南8家農村商業銀行新資本 協議項目,與蘇南地區其他7家農商行共同開發建設若干風險管理工具及系統, 包括客戶信用評級系統等,以協助提高本行的風險管理能力,增強本行對風險管理進行定量評估的能力。如果本行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政策和制度未能有效執 行、未能得到有效的技術支援、或未能達到預期效果,本行的資產質量、經營業 績和財務狀況可能遭受不利影響。
(二)本行可能面臨操作風險
本行在主要業務領域均制定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措施,但任何控制制度均 具有固有限制,可能因內部及外部環境發生變化、當事人的認知程度不夠、執行 人未嚴格執行現有制度等,使內部控制作用無法全部發揮甚至失去效率,從而形 成操作風險。本行面臨的主要操作風險環節如下:
1、被授權人超越本人的業務級別與權限辦理業務,造成累積風險敞口超過 原先估量的程度,使本行面臨一定的風險。
2、本行對各主要業務崗位制定了詳細的操作規程,但由於管理滯后或操作 者本人的原因,可能出現未按規範操作的現象,使本行面臨一定的風險。
3、如果員工與客戶或其他相關第三者共同進行欺詐或舞弊活動,將對本行 的業務、聲譽和前景帶來不利影響。
欺詐或舞弊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隱瞞未經授權的活動或非法活動,從而導致 無法知曉和無法控制的風險或損失;進行未經授權的交易損害本行利益、違反法 規、違反財務會計規則或違反本行內部控制程式;以虛報、欺詐、欺騙或其他不 正當方式向客戶進行業務推廣或銷售產品;不適當地使用或披露保密數據;在申 請信貸過程中偽造或隱瞞數據等。
雖然本行將繼續改善包括內部審計和管理資訊系統在內的風險管理和內部 控制系統,力圖防止和發現有關欺詐或舞弊行為,但本行目前的管理資訊系統與 內部審計程式不能完全杜絕並及時制止上述行為。因此,如本行不能及時發現並 防止本行員工及相關第三者的欺詐和其他舞弊行為,本行的業務、聲譽和前景有 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三)本行資訊技術系統應用領域有待提高,資訊技術的應用可能帶來經營風 險
隨著本行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本行越來越依賴資訊技術的應用。目前,本 行通過資訊技術系統處理大量交易,存儲和處理大部分業務及運營活動的數據。
本行於2011年建成災備中心並投入使用,災難備份中心主機與生產中心機房主 機采用實時數據傳輸的方式備份核心業務系統的所有交易數據。一旦生產中心機 房發生災難情況,可切換到災難備份中心機房,保障關鍵性業務的連續性運行, 但尚未建立異地災備系統。本行無法確保當主要資訊技術系統或通訊網絡出現故 障或全部癱瘓時,本行的業務活動不會發生實質性中斷。
本行已建設完成新一代銀行核心業務系統和管理資訊系統,該系統基於企業 會計準則對本行所有業務的數據集中處理,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統一會計核算, 支援會計核算主體的靈活定義,並滿足跨區域經營的需要。系統以數據倉庫為共 享資源平臺,建立以客戶關係管理、管理會計、風險管理、績效考核為功能的管 理資訊系統,滿足管理決策需要,為精細化管理提供服務。
近年來,本行逐步加大對資訊技術系統的投入,已建成信貸綜合管理系統、 網上銀行系統、電話銀行系統、客戶關係系統、銀行卡業務系統、國際業務結算 系統等。雖然本行在資訊技術系統的改進上做出了很大努力,也已經顯現了較好 的成效,但是,本行未必能及時發現資訊技術系統中存在的所有缺陷。本行正在 並將繼續投入資源改進和提升本行的資訊技術系統。但是,如果本行未能有效、 及時地改進和提升資訊技術系統,將會對本行的競爭力、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 生重大不利影響。
(四)本行無法保證能夠及時發現洗錢或其它不正當活動,因而使本行承擔額 外的責任並且使業務或聲譽受損
本行須遵守相關的反洗錢等法律法規,本行應及時向有關的監管機構申報可 疑及大額交易。雖然本行制訂了內部制度以監控和防止本行網絡被利用進行洗錢 活動,但部分制度尚待進一步完善,未必能夠完全杜絕本行被他方利用進行洗錢 或其它非法或不正當活動。如果本行未能完全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機 構有權對本行實施罰款及其它處分。此外,如果他方利用本行進行洗錢或其它不 正當活動,本行的業務及聲譽可能會遭受損害。
五、 政策和環境風險
本文所述的政策性風險因素主要包括經營許可政策、貨幣政策和監管等;環 境風險因素主要包括經濟環境和法律環境等。
(一)與經營許可政策變化相關的風險
目前國內實行銀行、證券、保險分業經營政策,商業銀行的經營范圍受到嚴 格限定,從事銀行業務必須具備相應的經營許可資格。本行與其他已上市的商業 銀行相比,在業務準入、經營許可方面均處於不利的地位。如果未來的監管政策 進行調整,銀行業務經營范圍發生變化或新增業務品種,本行若未能及時獲得新 業務的經營資格,將有可能面臨客戶的流失,使本行在同行業中的競爭力下降, 引發經營性風險。同時,為了獲得新的經營資格,本行在研發、運營管理、基礎 設備的投入可能會增加,從而增加運營成本。
(二)與貨幣政策變化相關的風險
在我國,人民銀行根據宏觀經濟的發展狀況制定貨幣政策,通過公開市場業 務操作、存款準備金率和再貼現率三大常用工具調節貨幣供應量,商業銀行是貨 幣政策傳導的主要渠道,貨幣政策工具的運用必然會影響商業銀行的經營和盈利 能力。本行如果未能因應政策變化及時調整經營規則,也將會產生由貨幣政策變 化所導致的風險,從而直接影響到本行的業務發展和經營業績。
(三)與監管相關的風險
本行須接受中國銀監會、人民銀行、工商局、稅務局等有關機構的各種監管, 就本行遵守法律、法規和指引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管和檢查。盡管本行 過去未出現重大違規而受到了重大罰款及其他處罰,然而,本行不能保證我國監 管機構未來的檢查不會引致可能對本行聲譽、業務、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產生實 質性不利影響的罰款及其他處罰。 此外,隨著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銀行業監管制度正經歷重大 變革,包括適用於本行的規定及法規的變化。這些變化可能使本行的業務成本增加或對本行的業務造成額外限制。
(四)與宏觀經濟環境變化相關的風險
本行的經營發展與我國宏觀經濟形勢、經濟增長速度、居民收入的增長水平、 社會福利制度改革進程和人口的變化等因素密切相關。經濟增長的周期性波動將 影響社會經濟環境,影響我國經濟增長速度。2008 年以來,我國宏觀經濟形勢 出現了明顯的變化,宏觀調控政策相應地從2008年初的“雙防”——防止經濟 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防止價格由結構性上漲演變為明顯通貨膨脹,變為2008 下半年的“一保一控”——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控制物價過快上漲,再於 2009 年初變為“保增長”——保持經濟穩定增長放在首要位置,同時兼顧抑制 通貨膨脹和保持國際收支平衡,2010年末,宏觀調控政策再次轉變為“保增長、 控通脹、調結構”,2011 年,宏觀調控政策則轉變為“穩增長、防通脹、控物 價”,2012年,宏觀調控政策又轉變為“穩政策、穩增長、穩通脹”。2013年 上半年,我國經濟在嚴峻復雜的國內外環境中承受了各種重大挑戰。在黨中央、 國務院正確領導下,我國政府通過堅持實施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一攬子計 劃,有針對性地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積極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 保持國民經濟繼續朝著宏觀調控的預期方向發展。2013年下半年,中國共產黨 十八屆三中全會中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 全文正式發布,提出了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環境在內的6個領域的60項具 體的改革任務,為我國應對復雜多變的宏觀經濟環境、保持經濟的可持續持續發 展、保障民生等奠定積極的基調。縱觀過去六年,我國宏觀經濟政策由於國際宏 觀經濟形勢的多變而相應調整,時間較短,次數頻繁,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此 外,未來任何可能發生的災難,其中包括自然災害及傳染病的爆發,可能會對經 濟增長造成不利影響。上述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可能會對本行的資產質量、經營業 績、財務狀況及發展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五)與行業競爭相關的風險
我國銀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目前無錫市(含江陰、宜興)除去6家外資銀 行,內資銀行共計36家(含郵政儲蓄銀行),均對本行構成了強有力的競爭。
相對於五大銀行和其他已上市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本行的規模較小,對於因經濟環境的巨大變化或法律政策的重大改變而產生的風險,本行的抵御能力較弱。如 果本行不能抵御上述風險,本行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及發展前景將遭受重大不 利影響。此外,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迅速發展,本行可能面對其他投資途徑對資 金的競爭,這些競爭可能會對本行的業務、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
(六)與法律相關的風險
我國的法制建設尚處於逐步完善階段,法律環境處於持續變化的狀態,相對 於市場經濟活動有一定的滯后性,個別業務領域存在著相關的法律法規缺位或其 規定不盡明確、合理的現象,可能存在著少數債務人利用重組破產及其他機會逃 廢銀行債務。
六、 其他經營風險
(一)本行無法保證在短期內招聘、培訓或挽留合格的人員
銀行的業務發展取決於銀行員工的個人素質、受教育水平。本行目前的員工 仍有相當部分是原信用社時期轉入的。近年來,本行在招聘、培訓、吸引人才方 面投入了大量資源,在持續引入新員工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包括招聘應屆大學生, 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者等。但是,本行在招聘和挽留該 等人員方面面臨激烈競爭。由於本行所處的無錫市在吸引金融專業人才流入方面 相對北京、上海、南京等中心城市沒有優勢,因此,如果不能招聘、培訓並挽留 足夠的合格員工,尤其是高水平的管理層和專業人員,可能會對本行的經營管理 和業務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二)本行不斷擴大產品和服務范圍可能面臨新的風險
本行正在逐步擴大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范圍,由於本行的經驗有限,業務的擴 展將使本行面臨許多風險和挑戰,如:本行在某些全新業務領域沒有經驗或經驗 有限,可能無法或需要較長時間開展有效競爭;本行不能保證新業務能夠實現預 期盈利;本行需要招聘外部人員或對現有員工進行再培訓,使其能夠開展新的業 務;本行必須不斷增強風險管理能力,升級資訊技術系統以支援更廣泛的業務領 域。如果在這些新的業務領域不能獲得期望的成果,本行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 將會受到不利影響。
(三)與股票市場相關的風險
本行股票發行上市后,股票價格波動不僅受本行經營狀況、盈利水平的影響, 同時還要受其他各種因素的影響,包括國際經濟政治局勢、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 調整、國內金融行業的變化、投資者心理預期等,投資者應對本行股票面臨的風 險有充分的認識。
(四)凈資產收益率大幅攤薄風險
本行2013 年、2012 年、2011 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7.65%、 18.98%、21.40%,本次發行完成后,本行凈資產將在短時間內大幅增長,但募 集資金產生效益尚需一段時間,預計本次發行后,在經營環境不發生重大變化的 情況下,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與過去年相比將有較大幅度下降。因此,本行面 臨短期內凈資產收益率被攤薄的風險。
(五)盈利能力下降風險
本行2013年營業收入20.59億元,同比2012年上升3.39%,利息凈收入19.61 億元,同比上升3.14%,凈利潤9.32億元,同比上升7.40%,業績同比出現下滑, 主要原因系本行收入結構中利息凈收入占比較高且當期下滑明顯。本行2013年 利息凈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達95.22%,隨著2013年利率市場化的穩步推進、民營 資本進入銀行領域的預期及銀行業金融脫媒等現象,利息凈收入下降對於本行盈 利能力造成的負面影響愈發明顯。在未來,本行仍存在利息凈收入下降,市場競 爭加劇等因素引致的盈利能力下降的風險,本行將通過調整本行收入結構,開展 創新業務,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最大程度上降低由於政策變化引致的盈利能力下 降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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