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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早在《2014強積金(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上,多個團體與政府討論修訂草案。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指,現時由積金局及證監會共同審批新基金,存在架床疊屋,認為積金局有足夠團隊自行處理審批,以簡化程式、增加審批暢順度及減低成本。
黃王慈明期望,當局增加審批透明度,例如現時積金局可以用不顧及僱員利益為由,拒絕審批成份基金,她指有關規定籠統及有主觀成份,擔憂當局用作「尚方寶劍」拒絕很多基金申請,當局應詳細列明標準。
她又說,不應以業界想要出大量基金作為前設,業界只想達到規模效應,而海外經驗亦顯示,若基金選擇過多,對僱員而言反而會幫倒忙。
來源: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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