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修法 資本適足率低於50%強制接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9-18 17:52
記者王鼎鈞、實習記者張夢菲/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18日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導入立即糾正、立即接管措施,資本適足率(RBC)低於50%或淨值低於零時,將被視為資本嚴重不足,強制退場。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這是繼金管會在8月12日接管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後的配套措施。引進立即接管措施,也就是當保險公司REC在50%以下就可以接管,而不再需要公帑來處理有問題的保險公司。
他認為,「這一點對於健全保險業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此外,草案還規定,資金適足率等級為資本不足、顯著不足或嚴重不足的業者,將不得以股票股利或以移充社員增認股金以外的其他方式分配盈餘、買回股份或退還股金。
金管會表示,希望透過修法,督促保險業維持RBC及促使其負責人積極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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