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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正峰新: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依據:

一、本公司103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807,486,450元,

銷除已發行股份80,748,645股,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30日

金管證發字第103002799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復經經濟部103年9月5日


經授商字第103011774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03年9月15日臺證上一字第1030019016號函核准在案。

貳、公告事項:

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正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A02090金屬線製品製造業

2﹒CA0299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3﹒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4﹒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

5﹒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6﹒CC01030電器及試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7﹒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8﹒CH01040玩具製造業

9﹒CP01010手工具製造業

10﹒F106010五金批發業

11﹒F113010機械批發業

12﹒F113020電器批發業

13﹒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14﹒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15﹒F213010電器零售業

16﹒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17﹒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18﹒F401010國際貿易業

1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平鎮市民族路雙連二段118巷19號。

(四)、章程訂立(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於民國65年4月8日訂定;最近一次於民國102年6月18日修訂。

(五)、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之,前項資本總額中,保留50,000,000元分為5,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係保留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現任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七)、已發行股份:普通股163,884,496股(含私募股票15,320,272股),計新台幣 1,638,844,960元整,均為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八)、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及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80,748,645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807,486,450 元。

2.減資比率:49.27168%。

3.銷除股份:本次減少之股份,依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

東依其持股比率銷除股份,每仟股約減少492.7168股

(即每仟股換發507.2832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九)、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83,135,851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831,358,510元。

(十)、減少資本緣由:為改善財務結構,辦理減資以彌補累積虧損。

(十一)、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並委託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以無實體發行方式辦理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作業。

(十二)、本次減資換發後之股份,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3年10月24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03年10月27日起至103年11月7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10月28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年10月29日起至103年11月7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3年11月2日。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03年11月10日。

(七)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肆、換發之程式及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前,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

通知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二)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全面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即屆時將不再印製

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

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

戶),請於103年10月28日(含)前將現股股票及原留印鑑送交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

(四)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

(103年11月10日)後,持現股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

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原留印鑑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五)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地址:10366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伍、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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