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修法 擬開放銀行經營保經保代業務
鉅亨網新聞中心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18)日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開放銀行兼營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業務,兩者擇一。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這是為了要健全銀行保險通路,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通過強化銀行辦理銀行保險業務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可使銀行直接負擔銷售責任,如果消費者向銀行提出申訴,可獲得直接有效的處理。
他進一步說明,現在銀行賣保險,主要透過保經、保代公司,但是每次發生任何的爭議,銀行總是認為,這是保代保經的銷售行為。但保代保經的資本額往往很小,可能就只有五百萬、一千萬,因而沒有辦法充分保護到消費者權益。「假設把它納進去銀行的保險部,以後有很多爭議,相信銀行就要出來處理。」
記者追問,如果銀行兼營保經保代,那麼市面上的其他保經保代公司能否應對競爭。曾銘宗回應說,根據現有統計,銀行保險通路占整體保費收入的50%,所以一般的保代保經仍還有50%的市場可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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