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記錄器沒開監視器當機 男子闖灴燈翻案成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03 10:22
新竹一名黃姓男子被警察開了張闖紅燈的罰單,但黃姓男子堅稱當時是黃燈,並提出行政訴訟。法官開庭時調閱相關證據,發現路口監視器當機,而警車的行車記錄器也沒開,只憑警方一面之詞而開單。法官認為警方舉證不足,判決撤銷罰單。(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新竹市黃姓男子去年七月廿一日凌晨三點,開車行經光復路,被警方認定闖紅燈開單。不過黃姓男子聲稱當時明明就是黃燈。後來警方追了約一百公尺說黃姓男子闖紅燈,還向黃姓男子說明有問題儘管去申訴,到時會給你看路口監視器照片!只是黃姓男子後來一直都沒看到闖紅燈照片,憤而提起行政訴訟。
全案法官開庭時,警方作證也坦承當時來不及拍照存證,事後調監視器,但監視器故障已經當機三天,也難以舉證。法官詢問警方是否看見黃姓男子闖紅燈?警方則說沒有,是用判斷的,也讓法官產生疑義。另外,黃姓男子要求勘驗的行車記錄器,就知道是否闖紅燈,但當時警方竟然沒有將行車記錄器插電。法官審理後認為,舉發機關怠於提出科學證據時,除了舉發員警的證詞外,別無其他證據,就應為有利於違規人的認定,因此法官最後判決罰單撤銷。至於新竹市警方獲悉判決後,則對法官的判決表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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