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103年5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5,28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8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917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台南市政府103年9月5日府經工商字第103052796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4.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5.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6.股票過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三、本次增資股票於民國103年9月30日(星期二)起開始發放,採無實體發行。
四、現金股利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於民國103年9月30日(星期二)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