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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北市稽查行動電源 將近3成為違規商品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26 07:55


手機、平板族越來越多,為了充電方便,許多民眾會使用行動電源,不過北市環保局今年二月份開始,前往十五處夜市、商圈,稽查行動電源商品是否合格,結果發現,將近三成為違規商品,其中六成的違規商品,內外包裝都沒有標示中文標籤;三成沒有標示回收相關標誌;一成二沒有依照環保相關規定辦理登記。(林麗玉報導)

夜市商圈販售行動電源的攤商業者越來越多,台北市環保局從今年二月份開始到四月底,前往通化夜市、饒河夜市、後火車站商圈、中山地下街、站前地下街等15處夜市、商圈稽查行動電源商品販售,是否符合規定,一共稽查869件行動電源商品,結果查獲197件將近3成的違規商品,其中沒有依照環保相關規定辦理登記的有25件,約占1成2、沒有標示回收相關標誌者的一共有60件約3成;另外行動電源商品內外包裝,都沒有標示中文標籤者,約占違規商品將近6成一共有112件,這些商品大都是由業者,直接從大陸或香港地區平行輸入進口,除了沒有依照商品標示法及資訊、通訊、消費性電子商品標示基準在商品上標示中文標籤外,商品在後續售後服務及安全性上,都堪慮,環保局已經依照違規商品,移請相關單位處。另外針對5家批發商,環保局已輔導業者辦理責任業者登記


,同時也要求14家已登記但標示不完整的業者進行限期改善,未來環保局會持續派員到各夜市、商圈進行查核,並追查上游業者,確保回收體系運作以及廢電池回收成效。

環保局表示,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業者必須向環保署辦理責任業者登記、申報營業量及繳交清除處理費,並且應該在電池本體、個別包裝及標籤或說明書上標示回收標誌,應標示說明「廢電池請回收」字樣,如果業者違反相關規定的話,可能被處6至30萬元的罰鍰。(照片由台北市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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