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土地:台開集團出售所持有坐落於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不動產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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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3號B1、5號、7號、9號、11號房屋
、地下二層5個車位及至善段五小段276、278、279、291-2、
291-3、291-4等6筆地號土地產權範圍。
2.事實發生日:103/5/23~103/5/23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房屋樓地板面積約670坪,土地面積約488.78坪,交易總金額為2.73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海峽製作有限公司,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交易相對人為目前出價最高者。
本案部份標的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為吳俊德(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皆無關係),
買賣標的為至善路二段7號、9號房地,移轉價格為8600萬元,取得日期為
101年2月6日;其餘為原始取得。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合計約1,110萬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期款:簽約支付總價款20%;第二期款:完稅支付總價款10%;第三
期款:點交支付總價款7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活化資產。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3 年5 月23 日
22.監察人承認日期:
民國103 年5 月23 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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