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律政司上訴指裁判官應全數充公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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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法院裁判官去年4月審理一宗「限奶令」案件時,根據《進出口條例》附例,容許每名離港人士可攜共1.8公斤配方奶粉出境,故只充公違例內地婦人超出的1.8公斤配方粉。律政司向高院原訟庭提出上訴,指條文清晰,理應將涉案的3.6公斤奶粉全部充公。高院法官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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