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顧問:中國對韓歐的多晶硅制裁力度不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07 11:26
一些歐洲企業,如今在出口中國多晶硅的時候,可能要三思而后行了。近日,商務部公布了對於歐盟出口至中國的太陽能級多晶硅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的終裁決定。其中,反補貼稅率均為1.2%,而反傾銷稅率則有兩個級別,瓦克化學的傾銷幅度(即稅率)為14.3%,其余多家歐洲企業的傾銷幅度則在42%。不過,由於瓦克化學已與中方達成了價格承諾,因而其應免於征收反傾銷稅。
這次“雙反”調查是在2012年9月17日開始的,調查機關收到了江蘇中能硅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江西賽維ldk光伏硅科技、洛陽中硅高科技及大全新能源等四家公司的申請,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多晶硅提起反傾銷調查。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認為,中國對韓歐的多晶硅制裁力度遠遠不夠,該舉措並不能給國內多晶硅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經濟效益,來自產業內部和國際競爭所帶來的負面沖擊仍將持續,本就經營非常困難的多晶硅企業將再度陷入破產兼並的潮流,國內多晶硅產業、世界多晶硅產業的基本格局不會出現任何變動,寡頭壟斷仍將長期成為多晶硅行業的基本特征。
我國政府采取“雙反”舉措的目的非常明確,保護國內多晶硅企業、穩定多晶硅市場供求關係、促進多晶硅行業健康發展是最終目標,然而此次“雙反”調查和取證過程持續時間太長,多晶硅產業已經跌入谷底,“雨后打傘”並不如“雪中送炭”的效果明顯。最初“雙反”並非出於主動保護國內產業的目的,而是在外部多輪“雙反”之后被迫采取的應對措施,反應速度、制裁力度明顯不能與國外相提並論。
同時,傾銷、補貼本就是既存事實,而我國在該方面采取措施尚存在猶豫,歐洲巨頭通過協商還能獲得良好的進入條件,這可能會給整個產業的復甦留下隱患,外資猛於虎的慘痛教訓應當時刻銘記。該事件同樣給我國政府敲響了警鐘,今後在面對國際貿易糾紛之時必須采取強硬有效的舉措及時保護國內企業,國外全方位、立體化、高力度的“雙反”規則更是值得我們學習借鑒,以便今後能夠更好的確定懲處標準。很多時候在國外政府明確指客制裁我國相關產業之時,談判協商所能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利用全方位優勢進行反制或能收到良好效果。
從國內外多晶硅產業的正面交鋒來看,行業集中度、生產成本、銷售規則、貿易方式等多個方面我國企業都敗下陣來,行業利潤率、企業競爭實力明顯遜色很多。來自政府部門的保護政策非常有必要,畢竟當初各地多晶硅項目批次上馬與地方政府的政策失準有直接關係,如今將所有問題、所有企業推給市場是非常不明智的舉措,而部分已經復產的中小企業則會成為行業企穩回暖的累贅。(作者系中投顧問產業與政策研究中心 新能源行業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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