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施亮:該不該取消發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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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評論員、財經專欄作者郭施亮(資料圖)
4月30日,主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召開本年度第57次、第58次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會議,分別審核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康新中國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廣東依頓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南京康尼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據了解,在30日的發審會上,會稽山、依頓電子、康尼機電獲通過,而康新設計工程未獲通過。至此,意味著暫停18個月的發審會正式重啟。
據悉,繼主板首次公開募股發審會召開之后,創業板ipo發審會將會在5月9日重啟。隨著主板與創業板發審會的陸續召開,市場對新一輪的融資大潮倍感憂慮。
截至今年5月6日,已有273家企業披露招股說明書。根據筆者統計,自4月18日公布首批預披露企業名單以來,至今已公布了十一批ipo預披露企業的名單。結合具體的數據統計,平均每天有21家企業披露招股說明書。
按照首發企業的審核流程,從接收材料到拿到核准批文,需要經過九個環節,分別為受理與預披露、反淚、見面會、預先披露更新、召開初審會、發審會以及封卷、會后事項,最後獲得核准批文。因此,頒布預披露企業的名單數並不代表最終獲人準批文的數量。但不可否認的是,通過預披露企業的數量越多,最終進入發審會,甚至獲人準批文的比例就會越大。
發審委作為新股發行上市前的最後一道關卡,它能否遵守嚴格把關的職責,將會決定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然而,近年來,企業造假、包裝上市等惡劣現象頻繁上演,發審委的把關能力倍受市場質疑。至此,該不該取消發審委成為近期市場熱議的焦點。
2000年3月16日,證監會頒布了《關於發布<;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核准程式 >;通知》,標志著我國股票發行體制開始由審批制轉變為核准制。2001年3月17日,我國股票發行核准制正式啟動。
在隨后的十余年間,在核准制度的運行模式下,發審委的權力幾乎“被神化”。在發審委長期總攬大權的同時,其權力與責任並不匹配,從而導致了市場扭曲性的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過去,部分發審委委員來自於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而這類中介機構與擬上市的企業間存在或多或少的利益關係。於是,在此背景下,發審委行使權力時不可避免地偏向於中介機構等相關利益者,而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卻沒有得到重視。
近年來,綠大地(002200,股吧)、萬福生科(300268,股吧)等上市企業的造假案件確實震驚了市常然而,在上述存在違規造假行為的上市企業中,或多或少與中介機構存在著利益輸送的關係。於是,中介機構並沒有嚴格執行盡職調查的義務,或對擬上市企業的違規造假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最終,企業能夠順利上市,中介機構也獲取了一筆可觀的收入。
事實上,在更多的時候,當企業成功上市后,就會出現業績變臉的問題。以國信證券保薦的蠻股份為例,2012年4月11日,該企業成功登陸a股市常然而,在當年的一季度業績報告中,卻錄得同比大幅下滑90.59%的業績變臉記錄,確實令市場感到恐懼。
多年來,中國股市已然成為了造假企業的天堂,發審委有著無法回避的責任。長期以來,發審委的權力與責任並不匹配,配合違規成本低廉的市撤境,最終強化了企業造假的膽量。顯然,這是市場扭曲性發展的現實表現。
筆者郭施亮認為,取消發審委是一個必然趨勢,也是市朝改革的必經階段。不過,就目前的市撤境分析,取消發審委仍然不是最佳的時機。
鑒於股票發行核准制的基本概念,基本遵循的是強制性資訊公開披露與合規性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強調嚴格的審核,阻礙了質量較差的企業發行上市。至於股票發行注冊制,僅對注冊檔案進行形式審查,而對持續盈利能力、發行人投資價值等內容卻沒有實質性的判斷。相比之下,注冊制將大幅降低企業上市的準入門檻。
換言之,如果沒有強制退市、嚴格信披等相關配套措施的支撐,而盲目取消發審委,加速注冊制度的全面鋪開,必然會對市場形成很大的壓力。
因此,發審委尚有存在的意義。從某種程度上分析,起碼能夠對垃圾企業形成一定的阻礙作用。不過,a股市場始終需要走上市朝的道路,由市場來決定企業的生死將會是未來的發展趨勢。當然,在此之前,強制退市、嚴格信披等配套措施必須要跟上,否則就是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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