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聿文:為顧雛軍正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31 10:29
和訊專欄作者 鄧聿文
說起翻案,在中國還是有些歷史的。文革的“反擊右傾翻案風”不論,改革開放初期對冤假錯案的大規模平反,開創了一個新時代。新時期后,雖然這樣的翻案沒有了,但冤假錯案還是常出現的。也因此,不時有人呼吁對某案某人要重審或重評。
比如,發生於幾年前的顧雛軍案就受到學者們的特別關照。一些律師在該案判決后,就一直在做推動案件重審的工作,只是成效不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后,很多專家學者,包括吳敬璉、江平這樣的泰斗級學者,也加入了呼吁行列。大概因為三中全會發出的改革動員令令學者們認識到是推動該案重審的好時機。吳敬璉zuijin在“2014發展高層論壇”上就表示,要通過混合所有制推動國企改革,必須重樹民營企業家信心,對包括顧雛軍案在內的過去相關的冤假錯案進行平反。
始於2005年7月,終於2008年1月的顧雛軍案,不但改變了一位風云企業家的命運,也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的標志性事件之一,被眾多自由派人士和輿論認為是“國進民退”以及中國改革停滯不前乃至倒退的標志。這也是學者們呼吁重審該案的一個因素。
筆者2月份參加了一場由有關機構召開的“顧雛軍事件與民營經濟發展座談會”,那天來了經濟學和法學界及傳媒界的許多專家學者。遺憾的是,真正的主角顧雛軍並未倒場。從律師為重審該案而準備的材料來看,當年證監會對顧的立案及法院的審判確實荒唐,漏洞百出,例如,最初立案的很多嚴重指控由於未能找到足夠證據,在后來的審訊中都已被撤銷,而剩下為其定罪的都是些事實模糊且無關緊要的罪名。
正鑒於此,顧雛軍本人就咬定這是一起冤案。在其2012年被提前釋放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召開新聞發布會,為自己當年的“蒙冤”鳴不平,矛頭直指原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等四人,揭發他們每人受賄1000萬美元,而行賄者是原美的電器董事長何享健,按照顧的說法,何行賄的目的是要“零成本”收購當時處於困境中的科龍電器。法院判決因此“受到來自證監會部分官員以及廣東省某些官員的壓力,而這些官員與美的公司之間存在利益輸送嫌疑。當時美的公司覬覦自己手中的科龍,想通過買通官員的手段來達到零成本收購科龍的目的。”
從專家們的反應來看,顧的“蒙冤受難”顯然是打動了他們——中國司法的黑暗在顧雛軍一案中暴露無遺。不過,筆者感“興趣”的不是專家學者們對司法黑暗的抨擊,而是他們對國有企業和國有經濟的“敵視”,這種“敵視”在筆者看來是發自他們內心的,包括來自政策咨詢部門和國資管理部門的經濟專家,對國企和國有經濟都無好感。總結他們的發言,可以認定,中國的國有企業實無可救藥,不過是借著國家的壟斷和資源在“茍且殘喘”罷了,國企也是低效和腐敗的代名詞,國有經濟不應該在國家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而只應起補充作用。對於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國企混合制改革的表述,他們都不看好,個別專家甚至認為,民企根本不應該參與國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那不過是一個“陷阱”、“騙局”,進去就出不來的。
事實上,吳敬璉也持此看法,吳在發展論壇上說,現在很多國企讓民營企業進來就是為他們承擔負債,企業還是由國資和政府控制,這並不能叫做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不僅如此,從過去的經驗來看,很多民營企業家在參與國企改制中,背上侵吞國有資產的罪名,最後鋃鐺入獄。
這些官方學者對國企的“痛斥”及對國企改革的悲觀似乎讓人難以理解。然而,當人們了解到在顧雛軍事件后,中國這些年相繼發生了陜西私人油田國有化,山西煤礦重組事件,以及龔家龍、蘭世立、李純、曾成杰等有爭議的民營企業家司法案件,或許就不會為他們的這種立場“詫異”了。而有了此種教訓,民營企業家參與國企重組也不能不格外謹慎,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娃哈哈董事長宗慶后等民營企業家近期均公開表示,如果不能取得控股權,不會參與國企改革。
在這種情況下,重審顧雛軍案確實意義重大,它不僅僅是為顧本人正名,更主要的是通過重審這一舉動,來安撫企業家群體,國家是有錯就改,公正執法的,企業家不用擔心自己的財產,在參與國企改革中,會被國家沒收。這是一種政治信號的釋放,意在表明執政黨決心推進國企改革和發展民營經濟、建設公平正義社會和法治國家。
作者簡介:鄧聿文,和訊網專欄作者,供職於中央黨校學習時報,民革中央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委員,香港天大研究院特邀研究員、中國問題觀察者,多家報刊專欄作家,知名評論家,《幸福的權利》《中國必須贏》、《中國經濟大突圍》等書作者,主要關注和從事中國社會的轉型與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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