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辦公設施擬納促參法 獎勵民間投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9-01 13:14
財政部著手研議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將公共建設範圍擴及政府辦公設施。財政部表示,可由民間投資興建辦公設施,政府再付租金承租,具有紓解政府短期財政壓力及節省經費優點,將進一步參考國外制度、各機關及專家學者意見研擬民間投資方式等配套措施。(黃悅嬌報導)
財政部表示,各機關許多辦公廳舍面臨老舊不堪使用的情形,因經費拮据等因素,難以執行整建或興建;另外,國防部因應募兵制實施,針對兵員居住需求,已規劃國軍職務宿舍相關計畫,但現行促參法並無適用的公共建設類別,而無法依據促參法辦理。為解決此一困境,財政部已著手研議未來將政府辦公設施,包括職務宿舍,納入公共建設類別,讓民間廠商可以來參與投資興建。
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希望引進民間資金,如興建政府辦公廳舍,興建職務宿舍都納入公共建設,可依據促參法獎勵。』
財政部推動促參司指出,未來政府辦公設施納入公共建設類別,民間可透過BTL(Build-Transfer-Lease)或BLT(Build-Lease-Transfer)機制參與。也就是說,未來民間投資興建政府辦公設施、職務宿舍完成後,將所興建的建築、設施出租給政府機關,由政府機關在契約約定期間內支付租金給投資廠商。民間廠商除成為出租者外,還可能擔任物業管理的角色,提供清潔、維護等服務,再由政府按期給付服務費用。BTL或BLT機制等於政府分期支付興建費用,政府不用在興建期間籌措大額興建費用,具有紓解政府短期財政壓力及節省經費的優點。
BTL或BLT兩者之差別主要在於民間移轉所有權予政府的時間點不同。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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