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員工下班後可不回復工作電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11 21:08
法國為了保護勞工休息時間不受打擾,法國多個雇主組織與當地科技業及諮詢業的工會,簽署一項協議,規定在晚上6點下班後,勞工不必接聽公司的電話、或是回覆公司的電子郵件、當然也不必處理公務,如果老闆強迫員工6點後工作即屬違法。
據香港《東方日報》4月11日報導,法國的員工現在的每週標準工時只有35小時,但有研究發現,近4成科技界從業人員在下班後,或是休假期間,仍需要使用智慧手機、平板電腦及電腦處理公司的事情。
依據這項勞工新協議,雇主如果要求下班的員工工作,將受罰。不過也有人擔心,這項協議會降低法國的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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