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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0
2.增資資金來源:102年度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7,674,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76,74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2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以現金發放至元
為止,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股票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強化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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