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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協發布分紅險消費者提示建議書 改善公眾認知誤區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10 15:26


和訊保險(和訊放心保)訊息 近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保協”)在京召開分紅險消費者提示研討會,邀請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和南開大學的專家學者以及新華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金融時報、上海證券報等媒體代表,圍繞保險消費者投訴較多的分紅險進行了專題研討,並共同見證了中保協分紅險消費者提示建議書的發布。

與會專家學者和媒體代表認為,對於分紅險的分紅來源、保險責任、退保條款等方面,目前社會公眾仍然存在一些認知誤區,因而加強保險知識的普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與會人士建議,在通過新聞媒體正確引導加強消費者對分紅險了解的基礎上,還應建立保單電話回訪等消費者權益保護性措施的行業標準,並對廣大保險從業人員進行系統性的行業培訓,提升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識和水平。此外,為了提升公眾的風險意識和保險意識,與會人士還深入研究討論了中保協分紅險消費者提示建議書的相關內容。


中保協相關負責人表示,幫助消費者正確理解和購買分紅險,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中保協重要而且是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只有這樣才能維護保險行業的長遠利益。今後中保協還將組織召開有關研討活動,對與社會公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保險產品開展專題研討。

中保協消費者提示建議書:

購買“分紅險”,哪些問題要注意?

近年來,分紅險一直是保險消費投訴的“重災區”,糾紛不斷。那么,分紅險,這種起源於歐美、初衷是希望讓消費者分享更多保險公司經營盈余的保險產品,到底“保不保險”,在購買分紅險時,作為消費者的您,要注意哪些問題,才能買“對”呢?

一、哪種分紅險適合您?

分紅保險一般分為投資和保障兩類,投資型分紅險的保障功能相對較弱,多數只提供人身死亡或者全殘保障,不能附加各種健康險或重大疾病保障,這類分紅險多為養老規劃中的年金型保險;保障型分紅險產品與傳統保險產品功能一致,側重給予投保人提供災害保障,分紅只是附帶功能。

消費者在購買分紅險前,應該首先了解一下自己買這份保險的需求是什么,要解決生活中的哪類問題?如果是養老,就應該購買年金型分紅險;如果看重身故、疾病等各類保障,就應買對應的保障類產品。

消費者尤其要切記的是,保險相對流動性很強的銀行存款等短期資產,更是一種著眼長期的資產規劃,要以長遠人生規劃為出發點。保險的分紅也好,回報也好,要放到一個很長的時間才能看清,如果希望短期內就獲得豐厚回報,就不應該購買保險,而是考慮證券類投資產品,當然,和高回報相對應的一定是高風險。對於自己到底要什么,能承擔什么風險,每一種資產設定工具的特點,消費者要做到心中有數。

二、分紅率可以和儲蓄利率相比嗎?

保險和銀行儲蓄根本是兩碼事,分紅的計算年和銀行利息的計算也完全不同。銀行存款利息的計算是以本金為基礎,乘以利率;而保險公司計算分紅金額並不是以投保人的本金投入為基礎來計算的,如1萬元的分紅險保費,要扣掉保險公司的開支、保險代理人的傭金等各項費用后(保險專業術語叫做“現金價值”),才用來計算分紅收益,這使得保險分紅的基數有著前期低,后期逐漸增高的特點。並且,在現金分紅和保額分紅不同的紅利領取方式下,分紅的計算也是區別的。

由於保險產品的特殊性,保監會早已明確規定,在保險營銷過程中,不能用銀行存款來和保險類比。保險公司也大都從規範營銷工具使用等各種途徑來規範銷售過程。盡管如此,仍不排除有個別銷售人員在業績導向下置這些規定不顧,拿銀行存款利率和分紅率比較,夸大分紅回報,誤導消費者。對此,消費者要有所警覺,千萬不要被優厚的回報所迷惑了。

三、怎樣看懂保險合同?

保險條款對很多消費者來說,充斥著各種專業術語,看起來如同“天書”,讓人頭大。所以,很多消費者懶得再去看那些條款,聽銷售人員粗略解釋,就草草簽字。其實,保險作為一項長期資產設定,一二十年繳費期下來,對家庭來說,也是不小的數字。消費者應該本著對自己負責任的態度,把幾個關鍵的保險條款弄清楚。

一般來講,看清楚保險責任,還有責任免除,繳費條件、保險期間這幾個關鍵部分就能基本了解自己購買的保險了。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有什么不同?

通俗地說,投保人也就是出錢買保險,為保單繳費的人,被保險人就是保險的對象,受益人是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比如:丈夫為妻子購買了一份定期壽險,指定受益人為兩人的兒子。這個案例里,丈夫出錢,是投保人,妻子是被保險人,保險責任跟著妻子走,也就是只有妻子出險,保險公司才會理賠,受益人則是其兒子。

很多消費者在投保時沒有弄清這幾種角色的不同,導致保障對象的錯位。以保險卡單為例,一張卡單一般只對應一個被保險人。消費者在激活保險卡時,一定要注意被保險人的選擇。雖然客戶在激活保險卡時有自主選擇被保險人的權利,但被保險人一旦被確定,就不能再更改,其他人無法享受此卡提供的保障。比如說,張三將保險卡被保險人確定為其兒子,如果張三本人出險,就無法主張理賠訴求。

五、接到保險公司的電話回訪,應如何應答?

電話回訪制度是保險公司用於維護客戶利益、控制銷售品質的一種保護性措施。電話回訪一般會確認消費者對所購買保險的保險責任、條款是否清晰,詢問客戶是否了解猶豫期權益,是否了解過猶豫期后退保會有損失,檢查銷售人員是否存在消費誤導的情況,消費者一定要如實回答,才能維護好自己的消費利益,不給個別違規銷售人員可乘之機。

六、什么時候退保沒有損失?

幾乎所有的保險產品都有猶豫期退保條款,一般的保險產品的猶豫期為十天。消費者購買保險后,在保險合同成立后的十天內,可以無條件提出解除保險合同,要求全額退還保費。這就給了消費者一個理性思考,仔細考察自己所購保險的時間。

為了進一步保護消費者權益,保監會發布並於2014年4月1日起實施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通知》中, 對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提供了更多保護。新規把銀行保險的猶豫期延長到了15天。如果消費者認為自己誤買了銀保產品,15天內均可“反悔”,除了支付10元的保單工本費外,沒有任何其他損失。

七、為什么猶豫期后退保會有損失?

保險合同是一份契約,一旦成立,合同雙方同時受權利和義務的約束。如果投保人選擇在保單猶豫期后退保,屬於單方面提前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只能退還投保人保單的現金價值。

現金價值通常體現為解除合同時,根據精算原理計算的,由公司退還的那部分金額,其中已扣除了提前解約時,投保人需支付保險公司的必要費用(如保單已承擔的保險責任相關費用、保單維護運營費等)。保險公司在售出一張保單后,主要成本一般都產生在承保之后的頭幾年,所以當保險合同訂立后,如果投保人中途退保,尤其是在前兩三年退保,將會面臨較大的損失。

(本新聞來源:和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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