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獲共識 11日恢復開院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08 14:28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立法院長王金平今(8)日發出聲明表示,經過朝野協商後,各黨團同意將在11日召開院會,並將兩岸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相關草案、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交付委員會審查。
王金平聲明如下:
關於立法院院會之召開事宜,金平今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獲共識如下:
一、 本(第5)會期第5次會議定於103年4月11日(星期五)及4月15日(星期二)舉行。
二、 各黨團同意將兩岸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相關草案,均提報院會立即交付內政委員會併案審查,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即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三、 4月11日上午10點進行報告事項(本次會議不進行國是論壇),處理完畢後即行散會。
為回應民意,亦獲朝野共識,儘快恢復本院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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