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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罵「抓耙子」 前所長判拘役10天確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07 20:19


一名派出所的前所長兩年前在值班台前以「抓耙子」辱罵一名基層員警,遭這名基層員警提告。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抓耙子」是貶抑人格的用詞,判處前所長拘役十天,可易科罰金確定。(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新北市埔墘所前邱姓所長,於民國101年6月26日清晨5點多,在派出所內質疑一名巡佐在輪值巡邏勤務期間沒有出勤,雙方因而發生爭執。邱姓前所長又因為先前曾被人匿名檢舉遭到調查,他一氣之下竟在值班台前以台語公然辱罵這名巡佐是「抓耙子」。巡佐不滿控告邱姓前所長涉嫌妨害名譽。


一審依照公然侮辱罪,判處邱姓前所長拘役十天,得易科罰金一萬,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抓耙子依照社會通念,是指背地裡私下告密、通風報信之人,甚至暗指並無事實根據的誣指,或挾怨報復,有貶損他人人格及地位的故意,因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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