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倡議「兩岸媒體聯誼會」 陸委會:注意法令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02 20:55
大陸中央電視台舉辦「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閉幕時發表「共同倡議」,呼籲成立「兩岸媒體聯誼會」。陸委會發言人吳美紅今天表示,目前還不知道聯誼會的具體內容,但陸委會呼籲有意參加者:注意法令規定。吳美紅重申,這項「共同倡議」是由大陸單方面宣布,陸委會「不認同」相關內容。 (李人岳報導)
大陸中央電視台去年底舉辦「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閉幕時發表一份「共同倡議」,倡議成立「兩岸媒體聯誼會」,陸委會發言人吳美紅表示,目前還不清楚這個聯誼會的定位、成員和具體內容,不過陸委會提醒有意參加者,應該先注意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針對和大陸黨、政、軍有關的合作案,都必須經過事先許可。吳美紅說:
『台灣地區的民眾、人民團體,跟大陸的黨、政、軍的相關機構為合作行為的時候,這部分應經過許可;如果這個聯誼會是在台灣成立的,如果有大陸人民要擔任成員,這也是要經過許可的。』
這場媒體論壇由於具有我官方色彩的中央社董事長陳國祥和公視董事長邵玉銘都有出席而受到關切,論壇閉幕時發表六點共同倡議,吳美紅重申,這場論壇由大陸方面主導,所謂共同倡議也是陸方單方面片面宣布,並沒有和我方與會者討論表決,陸委會不認同相關的內容;吳美紅強調,新聞自由是普世價值,陸委會呼籲陸方保障兩岸的新聞資訊對等與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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