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行業亟待插上金融同業合作的翅膀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2-26 18:24
——《信托周刊》第131期內容提要:http://img.jrjimg.cn/2014/02/20140226162359552.zip
中國的租賃業正處於快速發展期,相關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融資租賃合同余額突破2萬億元大關,達到21000億元,比上年底15500億元增加5500億元,增長幅度為35.5%。其中,金融租賃合同余額約8600億元,增長30.3%;內資租賃合同余額約6900億元,增長27.8%;外商租賃合同余額約5500億元,增長57.1%。而根據《2013年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報告》預計,2014年融資租賃行業的業務總量將突破3萬億元大關,到2016年即可突破5萬億元大關,將提前實現世界第一租賃大國的夢想。
然而,資金及資本的嚴重不足一直是制約融資租賃業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由於融資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自始至終由資金主導,從資金的籌措到資金的運用,直至租金的回收,其貫穿全程的特點決定了資金是融資租賃公司生存和發展的決定因素和必要條件,而籌措資金能力的大小和資金管理水平的高低,則直接關係到公司的發展命運。
因此,租賃公司應加強與其他金融同業的合作,以有效拓寬融資租賃企業的融資渠道,促進民間資本進入實體經濟領域,更好地促進產融結合,提高金融運行效率。目前,諸如通過信托計劃、保理融資、租賃合同轉讓、租賃資產私募資產證券化等幾大模式已經被普遍采用,它們在操作便利性、收益率浮動空間以及資產處置等方面都有更多的選擇空間,租賃資產證券化方興未艾。接下來,租賃公司應積極創新融資方式,努力拓寬資金的來源渠道,提高資金運用水平,在實現企業自身發展的同時,為支援國家經濟建設作出更多的貢獻。
在“金融內參”欄目中,第131期《信托周刊》共刊載了9篇文章,《2014融資租賃業務將破3萬億醫用行業成新寵》一文指出,中國目前正處於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相伴發展的階段,受益於經濟結構轉型、消費升級以及自貿區建設紅利,汽車租賃、飛機租賃、醫療租賃等業務都有望呈現爆發性增長。按照預計,2014年中國融資租賃規模有望達到3萬億元。從主要細分領域市場容量增長情況來看,2014年至2020年,醫療設備領域融資租賃容量年均增速最快,平均增長速度達到32.45%,成為租賃市場上的新星。
《前海融資租賃產業最新政策一覽》公布了深圳市政府頒布《關於推進前海保稅灣港區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意見》全文。為全面支援前海灣保稅港區融資租賃產業的創新試點,該試點意見分別從市場準入、海關政策、跨境融資三方面推出共八條政策,包括“無最低注冊資金限制”、“享受保稅港區政策”、“支援從香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金融機構引入跨境人民幣資金”等。
《規範融資租賃合同司法解釋有望近期出臺》一文指出,規範融資租賃合同的司法解釋將於近期出臺,有關部門也正在研究資訊登記系統的完善措施,相關部門希望能夠通過資訊登記系統參考行業數據來發布規範性檔案,以達到有效保護融資租賃物所有權的目的。業內呼吁,對融資租賃業的監管,需要考慮不同類型業務的特點,采取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
《綜合成本僅4% 融資租賃撬動境外資金類“熱錢”》一文指出,外資、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正在成為境外熱錢進入中國的“新頻道”,其具體的操作流程是,境內銀行向境外銀行(或者其他出資機構)出具保函,為境外銀行給融資租賃公司貸款提供擔保;然后境外銀行向融資租賃公司發放貸款;最後融資租賃公司獲得資金后通過售后回租的方式給融資企業資金。在整個流程中,境內銀行會收取2.5%左右的擔保費,包含相關稅收,加上境外1%-3%的資金成本,綜合成本一般在4%左右。
《銀監會擬放寬金融租賃準入五類機構均可發起》一文指出,銀監會近日發布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與頒布於2007年的原稿相比,在金融租賃的準入條件、業務范圍、經營規則和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修訂完善,包括“將主要出資人制度調整為發起人制度,不再區分主要出資人和一般出資人”、“放寬非銀行股東存款的條件,最低期限降低為3個月”、“允許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開辦資產證券化業務”、“增加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等。
《國字號行業協會面世融資租賃業期望有序發展》一文指出,中國融資租賃企業協會是由在我國境內注冊的融資租賃企業、相關的組織和人員組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目前融資租賃業唯一的一個國家一級行業協會。迅速發展壯大的融資租賃行業有望在企業協會里溝通、協商,對事關行業發展的大事發出統一的聲音,從而有利於強化租賃支援實體經濟的作用,促進融資租賃有序發展。
《資產證券化難成租賃融資主流四大“類貸款”模式漸成氣候》一文指出,資金及資本嚴重不足一直是制約融資租賃業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資產證券化一度被業界高度寄望,但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成功的案例屈指可數,業內人士認為,其未來也恐難成為主流。相反,通過信托計劃、保理融資、租賃合同轉讓(應收賬款轉讓)和租賃資產私募證券化等幾大模式,已經成為融資租賃業內更為常用的資產融資途徑。
《國內首只汽車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20日在上交所掛牌》一文介紹了國內首個以汽車融資租賃為背景的公司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匯元一期”,該產品是以廣匯租賃發放的27000多筆客戶應收租賃款作為基礎資產,本金總規模為11.1354億元,其中優先級A檔資產支援證券本金規模為10億元,分為匯元A1、A2、A3、A4四個品種,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臺掛牌轉讓。次級資產支援證券規模為1.1354億元,由廣匯租賃全部認購。“匯元一期”的順利掛牌,對我國汽車租賃企業以資產證券化方式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對汽車租賃行業的融資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2013年融資租賃走過的“冰”與“火”》一文指出,2013年對於中國融資租賃而言可謂“冰”“火”交加。從開年融資租賃發展保持往年的良好勢頭,到第二季度由於“營改增”給行業帶來的困擾,出現同比零增長,再到年末的柳暗花明,構成了2013年中國融資租賃發展一幅多彩的畫卷。而2013年12月2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考察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則是這幅多彩畫卷中的點睛之筆。文章指出,2014年將是我國融資租賃行業高速發展的一年,按照目前的發展速度,我國成為世界第一租賃大國指日可待。
在“資管業務”欄目中,第131期《信托周刊》共刊載了5篇文章,《遠泰租賃公司租金收益權集合信托計劃案例解析》一文介紹了“遠泰租賃公司租金收益權集合信托計劃”的基本資訊及其交易結構,並從“承租人信用風險”、“融資方信用風險”、“遠泰租賃公司對資產擁有控制權和處置權”、“擔保方履約風險”等方面對該產品的風險點作了分析。
《融資租賃收益權受讓信托法律實務操作要點》一文指出,融資租賃收益權受讓信托是指融資租賃公司為了盤活資產,將一個或多個融資租賃項目未來的租金收入形成融資租賃資產的收益權進行轉讓,信托公司通過發行融資租賃資產收益權受讓集合信托計劃,以信托資金折價受讓該融資租賃資產的收益權,信托期滿由租賃公司溢價回購融資租賃資產的收益權,以達到投資者獲取穩定信托收益的目的。根據主要結構和流程不同,可以設計為“以信托資金購買收益權”和“以收益權募集資金”兩種交易模式,文章分別對兩種模式的操作要點做了介紹。
《“信托+融資租賃”五大合作模式介紹》一文介紹了“信托+融資租賃”的五大合作模式,分別是:信托公司自主管理的集合資金信托模式;銀信合作主動管理融資租賃單一信托計劃模式;信托公司與租賃公司合作模式;信托公司與銀行、租賃公司合作模式;租賃資產證券化模式。下一步,信托公司應根據自身的發展規則,加強該類產品的開發力度,提高該類產品的設計水平和管理能力,通過富有彈性的融資條件、可有效分散風險的資金結構設計,在產品結構、風險管理等環節上進行特色安排。同時,信托公司還應積極探索固有業務在融資租賃領域的股權投資,不斷創新業務模式,全方位開展與租賃公司的合作。
《“營改增”后有形動產融資租賃稅政變化及其會計影響》一文中對“營改增”試點前后有形動產融資租賃稅收政策進行了分析,指出“營改增”對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會計處理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會計主體”、“應納稅款計算”、“會計核算及賬務處理”三個方面,並提出“在處理關於租賃期開始日租賃雙方對應收取與支付的增值稅是否進行賬務處理問題時,雙方均應作會計處理”、“在處理關於收取與支付的增值稅是否作為未確認融資收益或費用的計算基數問題時,不應作為計算基數”等建議。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環境下融資租賃會計處理》一文結合當下的行業背景和政策環境,通過對幾種現存不同融資租賃會計處理方法的比較和討論,對有關融資租賃項下增值稅銷項稅的確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確認以及相應長期應收款減值的計提進行研究,指出營改增試點下融資租賃的未實現融資收益應當將應收融資租賃款、未擔保余值之和、租賃設備含稅價款的差額確認為未實現融資收益,作者建議在購買設備時原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更改為“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該科目可以視作為一項資產,用來抵免將來發生的稅費。
在“資管風控”欄目中,第131期《信托周刊》共刊載了4篇文章,《“營改增”前后融資租賃企業的困惑與涉稅風險控制》一文指出,我國實行增值稅轉型改革后,通過融資租賃方式添置固定資產不能抵扣增值稅,因此增加了企業的成本,而選擇融資性售后回租的方式可解決該問題;融資租賃企業被列入“營改增”范圍后,融資性售后回租的增值稅待遇明顯優於融資租賃,有違增值稅稅制中性的原則。作者建議,國家財稅主管部門應明確在“營改增”之后的相應具體規定,以應對企業擅自進行稅務籌劃存在的稅務風險;財政部門可設立“營改增”專項扶持資金,以防范經營租賃企業通過改變經營業務性質產生的稅務風險;融資租賃企業可向供貨方索取正式發票,按照差額確定銷售額並申報繳納增值稅,以規避有形動產租賃企業索取不合規票據形成的稅務風險。
《高速公路融資租賃的模式與風險防范》一文對公路融資租賃的可行性進行了分析,指出公路融資租賃具有“盤活現有資產,增加資金來源”、“降低經營風險,實現企業核心控制力”、“促進金融與公路行業的溝通融合”等優勢,鑒於目前公路融資租賃存在“法規配套制度不健全”、“公路收費標準或將調整”、“公路運營”等風險,作者建議應加緊出臺和完善金融租賃相關法律法規,特別是理清稅收關係,明確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在融資租賃交易形式中的適用性問題,另外還應加強融資租賃登記以及質押登記管理,減少資訊不對稱風險,維護交易安全。
《汽車融資租賃信用風險控制研究》一文指出,在我國汽車租賃業務金融服務剛剛起步的今天,存在著多種風險,而信用體系不完善,使得信用風險成為汽車融資租賃公司監測的重點和難點。作者從汽車融資租賃存在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等方面展開分析,發現產生信用風險的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汽車資產本身損失;二是承租人無法按時支付租金造成的風險;三是承租人故意拖欠租金。針對上訴原因,作者提出以下具體信用風險控制規則,包括:借用商業銀行的個人征信系統;建立汽車金融消費法律體系;健全社會征信系統;讓銀行、經銷商、中介、保險公司、汽車制造企業共擔風險;設立專業汽車金融公司等。
《商業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授信審批要點》一文對“授信對象的選擇”、“授信對象的控制指標”、“對融資租賃業務承租人的審查”、“租賃項目真實性審查”、“授信要素的安排”等問題做了具體介紹。
在“資管研究”欄目中,第131期《信托周刊》共刊載了6篇文章,《上海自由貿易區建設背景下的融資租賃稅收法律問題研究》一文指出,“營改增”政策的出臺較大程度減輕了試點范圍內融資租賃企業的稅收負擔。尤其是對於承租方而言,可以通過租賃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抵扣進項稅額,避免了重復征稅,大大降低了其運營成本,實現了融資租賃業的結構性減稅。這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融資租賃行業的快速發展。但是,在建設上海自貿區的大背景之下,還應當清醒的看到,融資租賃業稅收法律制度還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存在著許多與自貿區方案不相適應的地方亟待修正,文章提出“制定統一的融資租賃稅收法規”、“降低準入門檻,對企業平等對待”、“擴大稅收優惠規模”等建議。
《金融租賃公司“售后回租”業務發展問題研究》一文對售后回租業務的特點進行了分析,指出目前由於金融租賃公司受到會計制度、法律法規、稅收制度及監管政策等方面限制,業務形式集中體現為以售后回租為主;在金融租賃公司實際業務開展中,售后回租融資的功能比較突出,該業務可幫助企業盤活固定資產,提高流動性。針對目前存在的制度限制,作者提出應盡快出臺法律法規及配套制度,對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規範,完善動產物權登記制度,並且應進一步完善稅收優惠政策,監管部門應鼓勵開發特色業務等建議。
《農業金融服務中的融資租賃模式創新研究》一文指出“農業先天具有的弱質性和依賴性”以及“金融行業將戰略定位向城市轉移”等因素導致金融服務農業難度較大,而讓農業設備廠商推行融資租賃業務可較好地滿足其企業自身、融資租賃公司以及從事農業活動單位這三者的需求,並可從“促進資本市場和農業結合”、“促進農業生產現代化”、“吸引資金投向農業領域”三方面促進我國農村金融服務,但作者也指出“融資租賃登記制度缺失”、“市場競爭導致開展業務時低擔保甚至無擔保”以及“農業設備租賃物質量瑕疵”等問題致使該模式存在一定的經營風險。
《融資租賃的保險合同解除問題研究》一文就“融資租賃公司欲向保險公司解除項目保單,但該保單的另一被保險人(承租人)卻並不知情,那么該份保單能否即刻解除”這一問題展開分析后認為“在融資租賃物的保險合同中,如果承租人為被保險人,則租賃公司在解除保險合同時應事先獲得承租人同意”。鑒於實踐中存在一份保險協議常常承保多張保單的情況,作者提出“融資租賃公司可與承租人約定授權租賃公司同期解除或終止保險合同的權利”、“保險公司在收到融資租賃公司解除保險合同的申請時應及時向被保險人(承租人)發出詢問”、“承租人在收到保險公司通知融資租賃公司提前解除保險合同后可及時與融資租賃公司聯系,協商解決方案”等對策建議。
《融資租賃對企業經營的有利性分析》一文通過案例分析,指出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對企業具有“盤活原有設備;新購設備可以按照表外資產入賬;便於調整利潤結構和現金流結構”等積極影響。作者在文章最後總結指出,融資租賃有助於企業實現“輕資產”,便於企業實現資產盤活或減少一次性負債支付資產價款的壓力,可通過充分利用融資租賃給企業帶來的優惠條件從而調整自身的財務結構和安排自身的經營活動,使得企業可以集中資金優勢快速實現規模化發展。
《租賃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公司的創新融資渠道》一文對企業資產證券化的意義及程式作了介紹,並通過具體設計方案的形式向讀者展示了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過程,指出該方案的實施具有“表外融資,降低財務風險,減輕發展規模受限壓力,節約融資成本,降低融資難度,違約風險轉移”等優勢,同時其也存在“資產證券化提前實現收入的同時亦減小了公司租賃資產規模,產品發行失敗帶來的風險損失”等不利因素。
在“圖解金融”欄目中,第131期《信托周刊》精選了《結構性租賃保理業務模式圖》《解決廠商租賃的再融資需求結構圖》。
在“資管悅讀”欄目中,第131期《信托周刊》共刊載了4篇文章,《投行思維的本質是資源設定》一文指出,世界上有三類人,分別是“資源所有者”、“資源設定者”以及“資源出賣者”,投行思維的本質是宏觀資源設定(國家、產業、地區、企業),項目、個人等微觀領域資源設定則是運營層面的事情。投行思維的精髓是結構重組,即對資源的種類、數量等時空分布進行調整。畫圖能力、協調能力、表達能力、金融能力是投行思維的四大能力。思維方式,是一種長久的習慣,投行思維亦是如此。只有在實踐中不斷訓練投行思維,才有可能理解到位。
《一個優秀的團隊需要這6種人》一文指出,一個優秀的團隊需要6種類型的人,分別是:“慫恿者”——他會一直地讓你有動力早起做事,嘗試並將事情變為可能;支援者——他是一個大粉絲,一個強有力的支援者,並且還是一個為你和你的工作進行狂熱傳播的人;懷疑者——他常常會指出一些尖銳的問題,還能提前發現問題;嚴厲者——他會確保團隊目標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目標;連結者——他會幫助你找到新的途徑和新的盟友;標桿——他是你可信賴的顧問,你的北極星,也是你想要趕超的那個人。
《顛覆性的營銷型思維方式!》列舉了八個營銷型思維小故事。
《看富豪媽媽是如何培養她的孩子的》通過一位母親教育她孩子的故事,告訴我們教育孩子要勇於嘗試,人生的每個抉擇都像是一個賭局,輸贏都是自己的。不管你壓的賭注大與小,選擇了就沒有反悔的機會。輸不起的人,往往也贏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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