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紅建聖:更正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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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項:
壹、本公司於102年11月8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20043297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本公司101年11月20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
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公告如后:
一、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5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40,000,000元。換發後新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二、自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換股比率:1:1。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3年2月27日起至103年3月8日止。
(三)全面無實體換票基準日:民國103年3月3日。
(四)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3年3月10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
(五)民國103年3月10日起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
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式及手續:
(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
2.請備妥下列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1)全部舊票
(2)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
(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檔案,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
(一)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辦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三)本公司股務電話:(02)2504-8125。
(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05:00,星期例假日除外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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