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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周報
“為什麼在熔斷機制啟動之後,新股首日漲幅總不是44%?”,周二和周四,不斷有投資者產生這個疑問。
這兩天都有8只新股掛牌,準備盤中買入的投資者,都根據新交易規則提前算好價格掛單,但最終的成交價總和計算結果不一致。導致很多成交不了。
深交所發布的新股首日交易規則中關於臨時停牌的內容是︰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1小時;盤中成交價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至14:57.
問題出在第二次停牌價格上。根據上述規定來計算,第二次停牌價格應為發行價的144%,但周二和周四的16只新股,沒有一只在這個價格停牌,周二8只停牌漲幅在45%—47%之間,周四8只新股的盤中第二次停牌價格,平均漲幅在45.2%。
結合第一次停牌價格,理財周報記者找到問題所在︰第二次停牌價格沒有按規定和開盤價掛鉤,而是和第一次停牌價格掛鉤。
周二8只新股漲幅參差不齊,問題不明顯,但周四的8只整齊劃一,第二次停牌價格相比第一次上漲10%,四舍五入後,最終結果為3只價格相比第一次停牌上漲9.98%、1只10%、3只10.01%、1只10.02%。
規定是“較開盤價漲20%停牌”,但實際交易中變成“較110%開盤價漲10%停牌”,所以就會出現第二次停牌實際價格,比按規定算出的價格高1.2%,根據計算價格掛單的投資者,自然就不可能成交了。
從周二新股漲幅參差不齊,到周四變得整齊劃一可以看出,深交所對交易機制做了微調,周二可能是要等價格上漲到規定範圍後觸發停牌,周四變成提前設置好停牌價格,類似於普通股票交易中的漲停板限制,以免再出現價格在停牌價格之上亂飛的情況。
但修改交易機制的人忘記了,根據你們自己制定的規則,正確的漲停板應該設置為開盤價的120%,而不是第一次停牌價的110%。
周二新股價格亂飛遭質疑後,深交所的動作倒是很快,但對修改交易機制秘而不宣,最後搞出一個疑似烏龍的漲停板。
這里要提醒想繼續參與新股交易的投資者,44%的首日漲幅限制只是紙面上的,實際漲幅應在45.2%左右,第二次停牌價格和收盤價為第一次停牌價格的110%。(劉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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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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