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納一般菸品?國健署反對開放濫用 加強嚴格管制
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2014-02-14 10:05
有關媒體報導「民間團體建議將電子煙納入菸品管制」乙節,國民健康署表示,反對將電子煙納為一般菸品,也反對任何成癮物質之開放與濫用!此外,面對電子煙在全球來勢洶洶,有些未嚴格管制的國家已經淪陷,亦轉而開始想採取管制措施,導致業者向其他國家促銷,因此,臺灣亦感受到其入侵之壓力,衛生福利部已提高查緝管制力道。
國民健康署表示,電子煙含有尼古丁與揮發性致癌物。業者宣稱可以戒菸、減害,但事實上,尼古丁具嚴重成癮性,且安全性毫無保障。如將電子煙納入菸品管理,不但是開放電子煙,更等於直接替其做免費的違法宣傳(既接受其宣傳戒菸療效,等於政府縱容違反藥事法;亦接受其宣傳為低害菸品,這是縱容違反菸害防制法),將使民眾在認定其為較無害的菸的情況下,忽視其成癮之事實,快速氾濫,進而為會讓更多人成癮。
因此,國民健康署反對將電子煙納為一般菸品、藉由菸害防制法而開放電子煙。我國目前將電子煙當作藥物管理,藥物上市需要通過嚴謹人體實驗,而且,每一品項都要逐一經過查驗登記才能上市,上市後還有安全性監測、並必須在至少是藥師的專業監督下才可使用,是符合世界潮流的最高等級之管理方法。
國民健康署表示,電子煙在全球來勢洶洶,有些未嚴格管制的國家已經淪陷,亦轉而開始想採取管制措施,導致業者向其他國家促銷,因此,臺灣亦感受到其入侵之壓力,這是必然的。在此之際,衛生福利部已提高查緝管制力道,這是正確作法,絕不可一下就退守到只會管二手煙害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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