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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成交內容不實 房仲遭罰5萬元

鉅亨網記者何靖儀 台北 2014-02-12 15:56


多數房仲業皆會在物件成交後贈送客戶成交禮,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捷盛不動產在銷售「三禾硯」建案預售屋時,打出「凡成交送60吋LED電視」的廣告,就其服務內容為虛偽不實、引人錯誤,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提到,捷盛仲介公司為銷售「三禾硯」建案預售屋,於該建案工地圍籬上廣告宣稱「凡成交即送60吋LED電視」,導致一般消費者產生「只要成交三禾硯建案預售屋,就可獲得電視」的錯誤印象。而有民眾確實成交後,該仲介卻以「買方並非透過該公司員工擔任買方經紀人仲介簽約成交」此由,拒絕贈送電視。


公平會認為,此舉除引起一般或相關大眾錯誤認知外,實際成交後,民眾沒有得到該贈品之情形,已經和廣告不符,所以處5萬元罰鍰。

台灣房屋智庫研究員洪佩君說,房仲通常在贈送成交禮或是其他大型贈品時,都會明確的制定遊戲規則,若是抽獎活動,在抽獎時一定會有見證人參與,並在抽獎後通知得獎者,絕不會草率張貼贈禮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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