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雨露:最優銀行集中度之謎
鉅亨網新聞中心
我們通過對89組跨國數據的實證分析,系統研究了銀行集中度和銀行體系穩定性之間的關係,研究表明銀行集中度和銀行穩定性之間的關係並不是過往文獻所集中討論的簡單線性關係,而是存在一個最優的銀行集中度區間(0.6,0.8〕,這一區間恰好位於樣本均值附近,並向樣本均值收斂;而一國的銀行集中度水平處於(0.8,0.9〕時,銀行體系的穩定性最低,極易發生銀行危機。進一步分析表明,在最優的銀行集中度區間內,銀行的產業結構能較好地在適度競爭和盈利之間獲得平衡,而隱藏在“最優銀行集中度之謎”背后的機制有可能是“優勝劣汰”這一自然法則在社會經濟領域的再現。
一、分散型和集中型銀行體系優劣性的爭議
金融危機后如何處置“大而不倒”的金融機構成為新一輪金融改革的重要議題。從金融研究的角度來看,分散型的銀行體系和集中型銀行體系實際上代表著不同的銀行產業結構,如果以產業經濟學常用的“集中度”概念來描述此問題,究竟是集中型的銀行體系有助於金融穩定還是分散型的銀行體系有助於金融穩定,長期以來一直是理論界爭論不休的問題。
支援集中型銀行體系的觀點認為,數量過多的銀行可能導致銀行業的過度競爭,而過度競爭會降低銀行的“特許權價值”,進而增加銀行承擔風險的激勵,最終降低銀行體系的穩定性。而大銀行風險管理能力強於小銀行,能產生更為穩定的收入和現金流,這將增加銀行的特許權價值並成為銀行應對外部沖擊的重要緩沖;而市場集中和壟斷使得銀行有可能通過設定利率、實施信貸配給、與借款人形成長期關係等方式來緩解資訊不對稱所引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針對幾個大銀行的監管比針對若干個小銀行的監管更容易實施,這將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並減少風險傳染的可能性。
支援分散型銀行體系的觀點認為,面對“大而不倒”的政策悖論,大銀行不僅長期接受來自政府的隱形補貼,而且可能形成一種風險可以“外部化”的特殊預期,從而形成過度承擔風險的偏好,最終降低銀行體系的穩定性;大銀行可能利用其強化的市場勢力收取更高的利率,從而增加了銀行體系的脆弱性;如果銀行的規模大小與其結構的復雜性程度正向相關的話,大型銀行的組織架構和運作過程將更不透明,比小銀行更難監管。
二、銀行最優集中度區間存在向均值回歸的規律
過往文獻認為銀行集中度和銀行穩定性之間存在簡單線性關係。我們選取了1980-1997年涵蓋全球主要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89組相關數據,考察銀行集中度對銀行體系穩定性的影響。研究表明,銀行集中度和銀行危機發生概率之間並非簡單的單向線性特征,因為處於不同區間的銀行集中度水平對銀行危機的發生概率的影響在方向性上並不完全相同。如果我們以一個國家銀行體系中前3大銀行的資產占比來計算銀行集中度水平,那么,當一國的銀行集中度水平位於區間(0.6,0.8〕時,銀行體系的穩定性最高,發生危機的概率顯著較低,而當一國銀行集中度水平處於(0.8,0.9〕時,銀行體系的穩定性最低,極易發生銀行危機。
一方面,(0.6,0.8〕這一子區間具有最小的平均管理成本和凈利息收益率,代表著較高的銀行業競爭程度;另一方面(0.6,0.8〕這一子區間具有相對適中的盈利水平,代表了適度的市場結構和競爭程度下的某個合理的盈利水平。這一分析表明(0.6,0.8〕之所以成為最穩定的銀行集中度區域,是因為在這一區域內銀行業的產業結構很好地平衡了適度競爭和盈利水平。而1990年以來銀行集中度的時間序列也表明,很多國家的銀行集中度水平似乎在“自發地”朝著位於均值附近的穩定區域收斂。
上述事實似乎在啟示我們,破解“最優銀行集中度之謎”需要重回自然法則,因為自然界“向均值回歸”這一基本統計原理告訴我們:均值本身代表的就是某種集中的趨勢和取向,而隱藏在這種趨勢背后的很可能正是演化論所要揭示的簡單命題——在“優勝劣汰”的生存法則下,事物的發展過程將表現為自發地朝著最優的方向演進,因為從長期來看,只有優化的趨勢才會是穩定的趨勢。
中國人民大學校長 陳雨露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 馬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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