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資管“火爆”與信托“抑郁”是因果關系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03 13:42


?

——第129期《信托周刊》內容提要:http://img.jrjimg.cn/2014/01/20140103132503474.pdf


經過最近5年井噴式增長,信托業目前管理的資產規模已突破10萬億元大關,成為僅次於銀行業的第二大資產管理行業。雖然其中頻道業務占有相當比重,但信托行業的迅猛發展是顯而易見的。有喜必有憂,隨著類信托業務向非信托金融機構的逐步放開,信托公司的頻道業務正面臨極大沖擊。資產管理行業混業經營新政逐步實施,信托業原本獨享的制度紅利正在消退,信托業的增速拐點悄然來臨。過去兩年多時間,信托行業季度新增信托資產規模除個別季度外,一直表現為正增長趨勢。但是,從2013年二季度開始,卻首次出現連續兩個季度負增長。對於信托業,2013年可謂是困惑的一年,傳統盈利模式受到的沖擊越來越大,而新業務模式更多停留在探討階段,2014年的信托業將轉暖還是更加寒冷呢?雖然有一些信托公司正在探路,但多數公司仍感到迷茫。這種迷茫不只存在前端信托經理的眼中,更是縈繞在各家信托公司“大佬”的心頭。有人說,資管火了而信托抑郁了;也有人說,資管的市場更大了,信托更有想象空間了……究竟信托業下一步將何去何從,廣大資管人拭目以待。

在“金融內參”欄目中,第129期《信托周刊》刊載了18篇文章,《首例原農村集體工業用地成功“掛牌”出讓》對“深圳市方格精密器件有限公司以底價1.16億元競得深圳首宗掛牌出讓的集體工業用地”這一事件做了介紹。據了解,土地原擁有者鳳凰社區選擇與政府以3∶7分享土地出讓收益模式。成交后鳳凰社區還將繼續持有總建筑面積約20%的物業專用於產業配套。該地塊70%的成交價款作為政府收益,由競得人支付至市國土基金賬戶,30%的成交價款作為鳳凰社區收益,由競得人先支付至交易中心賬戶監管,待本次出讓宗地簽訂出讓合同手續完善后劃轉至鳳凰股份(行情,問診)公司賬戶。

《房地產信托糾紛“第一案”: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安信純高之房地產信托案二審判決書的關鍵點做了披露,包括“本案應定為營業信托糾紛。本案雙方當事人針對一份款項簽訂兩份合同,其實質是以貸款合同為形式,來保障信托公司對信托財產的控制權,實際上信托公司對所謂的貸款本身並不享有權利。原審法院結合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的局限性及雙方當事人通過簽訂《信托貸款合同》以達成辦理抵押登記的合意,從而認定《信托貸款合同》僅為表面形式,其實質在於實現信托合同中所約定的抵押登記,本院予以支援。”

《民政部發布養老服務業標準建設規劃並將建立標準體系》指出民政部近日發布《養老服務業標準化建設規劃(2013-2017年)》,計劃用5年時間基本建立覆蓋全面、重點突出、結構合理的養老服務業標準體系。當前,我國社會正處於快速老齡化時期。2012年底,我國老年人已達1.94億,2020年將達到2.43億,2025年將突破3億。人口老齡化速度快,高齡化、失能化和空巢化特點突出,人民群眾對養老服務的需求迫切。

《基金公司子公司或納入信托監管框架,未來何去何從?》一文指出,監管部門正在組織信托法立法后評估課題研究,為信托法修改做準備。信托法修改后,基金公司子公司作為類信托平臺,很可能與信托公司納入同一監管框架,一些基金公司子公司因“監管套利”而快速發展的業務可能被迫“瘦身”。

《兩融債權ABS或已被暫停,債權轉讓邏輯存瑕疵成疑?》指出,監管部門認為,把融資收益權打包,在這個過程之前,客戶是用自己的券作為抵押向券商融資的。券商把自己的債權打包進行證券化出售,但是這個債權的質押物還在券商自己手里。這個邏輯存在一定的瑕疵,因此,監管部門或已暫停兩融收益權資產證券化(ABS)項目的審批。

《如何評判“棚戶區改造”的商機與風險?》一文指出,在中央屢次提出控制城市開發邊界、轉向存量地開發利用的大背景下,未來參與棚戶區改造將成為房地產開發的主要機會,開發商應該提早做好儲備。不過,開發商投資棚戶區改造也要防控風險。一是征地拆遷難度越來越大,墊資后能否按計劃拆為凈地是未知數;二是開發商墊資是為了能夠一二級聯動開發,但是土地招拍掛上市仍然有旁落他人的風險;三是部分城市特別是三四線城市消費能力有限,冒進式的拆遷改造容易造成房地產供應泡沫。

《移動互聯網時代的資產管理業務如何“殺出血路”?》一文對“移動互聯網顛覆了價值創造的規律”、“關係鏈——移動互聯網時代企業估值的關鍵指標”、“數據流——移動互聯網時代企業估值的關鍵指標”風別做了介紹。

《“10萬億”的信托業在2013年遭遇“成長的煩惱”》指出,經過最近5年井噴式增長,信托業目前管理的資產規模已突破10萬億元大關,成為僅次於銀行業的第二大資產管理行業。然而,隨著類信托業務向非信托金融機構的逐步放開,信托公司的頻道業務正面臨極大沖擊。

《國務院等有關部門將適時啟動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披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適時啟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工作。

興業銀行(行情,問診)行長李仁杰談銀行同業業務的“秘訣”》一文指出,未來同業業務的重點在:一是要從差異化發展的角度看,提前版面;二是未來的商業銀行將更加強調多市場、綜合化運作,更加強調金融同業合作,尤其是在金融脫媒的過程中,許多金融服務需要多市場、多機構配合完成,同時,將更加強調經營的自主權,特別是資產負債管理的自主權,銀行資產負債結構將更加多元化、差異化,因此,業務也要相應地往這個方向轉型。

《大資管時代證券資管公司開展公募基金業務有何機遇與挑戰?》指出,證券資產管理公司開展公募基金業務進一步豐富了產品線,實現業務和產品的多元化,打造和提升了品牌影響力,拓寬服務對象,擴大客戶基礎。未來,提升主動管理能力,給投資者良好的回報是做好公募業務的關鍵,創新發展的大環境為券商資管開展公募基金提供了良好的機遇。

《銀行理財產品獲準設證券賬戶,對非銀機構的“沖擊”幾何?》指出,此次開放賬戶最直接的意義是擴大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流動性,但從長遠看,也在為理財資金直接入市進行鋪墊。現在監管層限制銀行直接買賣股票,為的是控制銀行理財資金的風險。待銀行存款保險制度等落實后,應該會逐步放開。銀行若能直接入市,將促使銀行壯大自己的研發和投資團隊,更符合“大資管”金融體系的要求。

《銀監會欲實施信托公司的“差異化牌照”制度》披露,銀監會非銀部副巡視員表示,將修改完善對信托公司的監管評級辦法,對目前68家信托公司進行監管評級分類,對不同的公司實行差異化的牌照制度,不同類型的公司允許經營的業務范圍將會有所區別。

《信托“搶食”農用地蛋糕,為“名”還是為“利”?》指出,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制性質的基礎上依靠信托制度實現土地歸集,是較好的一種制度安排。這種信托制度安排的秘訣在於:土地流轉信托成為保障農民長期受益的“土地銀行”;尊重農民意愿、保護農民利益是土地信托流轉的根本要求;土地信托的確權對象不是土地,而是權益份額;信托公司與地方政府合作新出路,旨在三方共贏。

《天津市政府正式修改<商業保理業試點管理辦法>》刊載了《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修改天津市商業保理業試點管理辦法的通知》。

《中國直銷銀行下一步如何發展?》一文指出,資訊技術和客戶行為是影響直銷銀行的最重要變量,互聯網金融環境下競合的生態是直銷銀行大力發展的根本原因。作為主要依托電子手段的銷售渠道,在內部競合關係中,建立針對目標客群、獨立封閉的渠道體系是直銷銀行模式成立的關鍵。直銷銀行總結國際直銷銀行的最佳實踐,作為獨立的銷售渠道,在互聯網金融生態下,處理好內外部競合關係是關鍵。

《污水處理產業有望迎來飛躍式發展,如何與金融資本合作?》指出,從“十二五”規劃來看,在“十二五”期間,污水處理行業的發展既會有行業規模的提升,也會有行業標準的提高。因此,無論是從量抑或是質上,污水處理行業都蘊含著較大的發展機遇。

《未來一批小貸法人真會“人頭落地”嗎?》指出,目前國內P2P行業亂象叢生,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高利貸、二是風控薄弱、三是違規承諾收益、四是涉嫌非法集資。

在“資管業務”欄目中,第129期《信托周刊》精選了4篇文章,《中信信托——安徽宿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托案例詳解》一文對中信的土地流轉信托案例的盡調、信托財產運用及退出方案、利益分配方案、信托受益權管理等做了詳細介紹。

《土地增值稅清算如何恰當選擇“時機”?》指出,土地增值稅清算分為“自行清算”和“要求清算”兩種,對於自行清算的,納稅人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主動清算。“要求清算”的條件存在比較大的彈性和可操作空間,甚至已成為房地產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籌劃的方式之一。比如部分房地產企業為了拖延清算時間,故意將項目銷售比例控制在85%之內。而對於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項目,雖然已滿足“要求清算”的條件,但只要主管地稅機關不通知,那么房地產企業並不需要清算。文中還通過案例對其進行了具體的解析。

《商業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授信審批要點》對“授信對象的選擇”、“授信對象的控制指標”、“對融資租賃業務承租人的審查”、“租賃項目真實性審查”、“授信要素的安排”等問題做了具體介紹。

《杠桿收購融資如何操作?》指出,在一般情況下,借入資金占收購資金總額的70%-80%,其余部分為自有資金,通過財務杠桿效應便可成功的收購企業或其部分股權。通過杠桿收購方式重新組建后的公司總負債率為85%以上,且負債中主要成分為銀行的借貸資金。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日益朝著集約化、大型化的方向發展,生產的規模性已成為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的重要條件之一。對企業而言,采用杠桿收購這種先進的融資規則,不僅能迅速的籌措到資金,而且收購一家企業要比新建一家企業來得快、而且效率也高。

在“資管風控”欄目中,第129期《信托周刊》精選了3篇文章,《基於26個信托風險事件的信托項目風險成因與處置方法研究》通過分析案例風險成因特點,提出加強信托人員的專業化培訓、完善信托業務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提高信托風險處置專業水平、加強信托項目過程管理、提高風險精細化程度等建議。

《銀行如何識別和防范保理融資風險?》一文對如何選擇保理客戶、哪些行業不適合保理融資、如何防止買賣方利用保理融資騙貸、如何靈活運用信用保險強化保理產品、保理逾期業務的風險特征等問題做了較為詳細的解答,並針對性地提出了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

《資管從業者如何分析客戶的還款意愿?》列舉了11條分析考察客戶還款意愿的方法,包括:信譽、生活習慣、工作態度、家庭情況、信用記錄、是否誠實等等。

在“資管研究”欄目中,第129期《信托周刊》精選了4篇文章,《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規則研究》指出,與傳統用益物權相比,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種特殊的用益物權。與一般私人所有權抵押不同,在土地承包經營權上設立抵押負擔,除了要遵循一般抵押規則外,還應遵循適合其自身特點的規則。文章對“土地承包經營抵押標的、抵押效力、抵押權的實現方式及管制原則”等問題做了具體解析。

《解讀國家稅務總局2013第72號公告的“跨境重組”新政》指出,在此前的重組規定中,由於缺乏具體操作的官方指導,跨國公司在進行跨境重組時通常會在爭取特殊性稅務處理時遭遇障礙。72號公告通過明確操作規程解決了程式層面上的問題,並明確了重組前被轉讓股權所含未分配利潤將不能享受受讓方稅收協定待遇的問題,這體現了中國稅務機關在跨境交易中注重保護本國稅基一貫態度,也是當今國際間加強反避稅力度趨勢下的應有之義。

《保理與應收賬款質押在法律上的聯系和區別》指出,商業銀行一般通過保理與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兩種形式開展應收賬款融資業務。根據保理業務的國際慣例,應收賬款質押業務和應收賬款轉讓業務可以適用相同的規則,例如《國際保理通則》和《聯合國國際貿易中應收賬款轉讓公約》均規定,應收賬款質押被“視為”應收賬款轉讓,適用應收賬款轉讓的規則。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法律性質”、“權利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后果及風險”、“適用法律依據”這幾個方面,文章對此做了深入分析。

《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方法與業務探討》指出,市值管理有三個核心理念。第一點是幫助上市公司樹立產融互動和創造EVA的經營理念;第二點是幫助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的經營體系;第三是在市值波動中進行價值實現,增加股東財富和公司競爭力,促進可持續增長。我們為這個企業做了基於市值的發展戰略,重新將企業推入了二次創業的軌道;然后通過市值管理價值模型,推動公司市值增長;市值增長后通過增發、並購的形式推動公司的新一輪的業績增長,最終形成產融互動的經營局面。

在“圖解金融”欄目中,第129期《信托周刊》精選了《銀行與信托公司合作的信托受益權“賣出回購”模式》、《把信托受益權轉化為標準債權的銀行理財資金對接開放式證券化資產包模式》兩部分內容。

在“資管悅讀”欄目中,第129期《信托周刊》共刊載了6篇文章,《金融小說<同業鴉片>精編版的6段精彩情節》一文抽提了小說《同業鴉片》的精彩內容。

《業務招待費的財稅“良方”——金融信托從業者“怎么吃最合理”?》一文對“業務招待費的概念”、“業務招待費的范圍”、“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業務招待費的計算基礎”等做了介紹。根據目前政策,假設企業年銷售(營業)收入為A,當年業務招待費為B,則當年允許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B×60%與A×5‰二者的較小者,只有在B×60%=A×5‰的情況下,即B=A×8.3‰。也就是說業務招待費為銷售(營業)收入的8.3‰時,業務招待費與收入之間的比例才合理。

《投行女親述:夢想很光鮮,現實很苦逼!》一文中,作者向讀者親訴自己的工作經歷。

《可靠性是比能力更重要的品質》一文指出,可靠性是人最重要的品質。

《什么叫工作到位?》一文列舉了7條工作方式。總結為“匯報工作說結果”、“請示工作說方案”、“總結工作說流程”、“布置工作說標準”、“關心下級問過程”、“交接工作講道德”、“回憶工作說感受”。

《有趣的思維模式》列舉了50條極富趣味的思維方式。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