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雅淳專欄】夫妻共用主約+減額繳清,可省下近30萬元保費!
賴雅淳 2016-04-14 13:40
最近因為想幫全家人規劃殘廢險,因此花了一些時間研究市面上販售的殘廢險,比較過後發現,最經濟實惠的殘廢險保單組合,就是買最低保額20萬元的終身壽險當主約,然後加買2張殘廢險附約,包括「一次給付型」的1-11級殘廢險保額500萬元,以及「每月給付型」的1-6級殘廢險保額5萬元。
依照以上的保單規劃,萬一很不幸的,我因意外或疾病殘廢,可以先獲得「一次給付」整筆殘廢保險金,而理賠金是依殘廢等級給付,例如發生的是最輕微的11級殘,理賠金為25萬元,若是最嚴重的1級殘,也就是全殘,理賠金高達500萬元。
若發生的是比較嚴重的1~6級殘,除了先有「一次給付」的整筆殘廢保險金,之後還可以「月月領」5萬元殘廢生活扶助金,最多領180個月,也就是給付時間長達15年,讓殘廢生活不悲慘,有殘扶金當生活依靠。
在規劃保單時,業務員提醒我:「妳和先生都要買的話,兩人可以共用一張終身壽險主約,因為妳比先生年輕,可以由妳當主約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先生透過夫妻關係,依附在妳的主約底下,先生只要繳附約的保費,這樣一來,等於先生可以省下購買一張終身壽險主約的保費。」
哇!這個業務員真的是我碰過最有良心的業務員,因為他這樣一說,幫我節省非常多保費,而他卻少賺了一張終身壽險主約的佣金,這樣專業又替保戶著想的業務員真的不多!
至於,夫妻共用一張主約可以節省多少錢呢?算一下就知道。
以我先生42歲,終身壽險保額20萬,繳費15年期,一年保費要繳1萬1740元,15年總共要繳17萬6100元,但是因為先生和我共用一張終身壽險主約,就可省下17萬6100元的保費,真的非常多呢!
不只如此,業務員還教我另一個方式,就是當我繳了第一年終身壽險保費之後,只要等到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金額,足夠讓我辦理減額繳清的時候,我就可以主動辦理終身壽險主約減額繳清,之後就再也不用繳終身壽險主約保費,等於又可以幫自己再省下至少12萬元的主約保費。
算一算,以我和先生共用一張終身壽險主約,搭配後續將主約作減額繳清,兩人就可以省下近30萬元的主約保費。
這裡解釋一下,所謂減額繳清,就是把我原本投保的終身壽險20萬元保額減到最低,並用已累積的保價金繳清所有保費,既然只是降低保額、繳清保費,代表這張終身壽險保障還在,契約仍有效,那麼我和先生各自附加在這張主約底下的2張殘廢險當然還是可以續保,只要每年按時繳交附約保費,就可以保證續保到殘廢險附約規定的最高續保年齡。
當然,夫妻兩人共用一張主約,不是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最大的壞處是,萬一當主約被保險人的我有個三長兩短,主約理賠後,主約契約中止,先生附加在我終身壽險主約底下2張殘廢險也跟著失效。 除非這家保險公司有提供附約延續條款,也就是主約終止,附約
仍有效。所以買主約+附約,而重點是在附約保障時,一定要問保險公司是否有提供附約延續條款。
除了夫妻可以共用主約,有些主約也可以讓孩子與父母共用主約,節省保費,孩子只要買便宜又大碗的醫療險附約、殘廢險附約就好,但通常不建議孩子與父母共用主約,主要就是擔心萬一身為主約被保險人的父母有個三長兩短,主約失效,孩子的附約也將跟著失效。
而且孩子依附在父母主約底下的附約通常只能續保到23歲,之後就不能續保,等於小孩23歲之後要重新購買新的保單,這時孩子的身體狀況能不能買保險,就成為孩子重新投保的風險。
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孩子自己有一張主約,然後搭配附約,讓孩子的附約保障不是只能到23歲,而是可以最高續保到70~80歲。
所以,為了獲取最大保障,能節省保費當然要盡量省,但也要衡量節省保費的做法,背後所必須承擔的投保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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