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30 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104年度合併營收申報數為219,158仟元,財報數為83,149仟元, 因本公司近期更換董事長及簽證會計師,董事會暨新任簽證會計師基於保守穩建原則, 故104年第4季起,原依完工驗收認列收入之太陽能電廠承包案業績, 現改為依完工且收到驗收款始予認列,故依此原則,原104年第4季之部份業績, 將遞延於105年上半年認列。 8.因應措施:公告並申請更正相關月份之營收申報數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