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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因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一○五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29 16:40


第三十四條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07號 (學學文創志業一樓) 4.召集事由: 壹、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貳、報告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 2.10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修訂指南」案。 參、承認事項: 1.承認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4年度虧損撥補案。 肆、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 伍、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 訂於105年4月24日起至105年5月3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郵寄者以 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 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 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 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 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78巷22號9樓 電話:(02)8797-7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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