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慧洋: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24 15:0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24 2.公司名稱:慧洋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因為現在市場只剩下自用型的買家,正如慧洋和四維的百世多麗 投資公司會出手買頂禾的華票大樓一樣」、「百世多麗投資開發由四維航運與 慧洋共同投資,買下該棟大樓原計畫當作總部」 7.發生緣由:針對今日媒體報導,本集團澄清相關資訊。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特此澄清上述媒體報導,百世多麗投資開發股份公司係由大股東百世多麗股份 有限公司與本集團共同出資,四維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並無參與相關投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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