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17 2.公司名稱: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及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05年3月17日董事會決議擬依修正後之公司章程規定分派104年度員工酬 勞新台幣57,289,847元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新台幣3,782,385元,均以現金方式 發放。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