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得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08 18:45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3段265號(深坑假日飯店)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百零四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核民國一百零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報告。
(4)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暨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情形報告。
(5)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民國一百零四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
(2)承認民國一百零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提請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2)提請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3)提請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
(4)提請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
(5)提請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實施管理辦法。
(6)提請討論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7)提請討論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四.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百零四年度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工酬勞依新章程分派報告。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3/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5/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期間: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議案內容提案限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受理期間:105年3月18日至105年3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5年3月29日下午5時前提出
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受理處所:本公司
(2)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05年3月29日起至105年5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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