昕琦科技: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本公司104年第2季合併財報申報,重編及公告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28 15:01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28
2.公司名稱:昕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金管證審字第1040034176號函
6.因應措施:請會計師核閱並另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於文到20內重編並重行公告申報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