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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陳俊聖
施振榮
宏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施宣輝
獨立董事:
何麗梅
吳由理
楊泮池
何美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1,509,182,792權/88.40%;反對:7,070,345權/0.41%;
無效:0權/0%;棄權及未投票:190,939,166權/11.18%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陳俊聖
董事宏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施宣輝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陳俊聖:
(1)宏碁電腦(上海)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
(2)宏碁(重慶)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
董事宏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施宣輝
(1)上海立開信息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
(2)重慶仙桃前沿消費行為大數據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宏碁電腦(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黃浦區九江路769號
(2)宏碁(重慶)有限公司:重慶市渝中區鄒容路68號
(3)上海立開信息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上海市黃埔區南蘇州路373-381號407N07室
(4)重慶仙桃前沿消費行為大數據有限公司:重慶市渝北區雙龍湖街道數據谷東路1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宏碁電腦(上海)有限公司:資訊產品維修服務
(2)宏碁(重慶)有限公司:品牌資訊產品行銷
(3)上海立開信息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系統整合服務
(4)重慶仙桃前沿消費行為大數據有限公司:數據信息收集、分析及研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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