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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群: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6202


公司名稱:盛群

發言日期:2026/05/25

發言時間:15:20:32

發言人:潘建州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李佩縈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42,997,899權

贊成:135,303,362權,占表決權數94.61%

反對:272,023權,占表決權數0.19%

無效:0權,占表決權數0.00%

棄權/未投票:7,422,514權,占表決權數5.19%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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