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3/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及本公司
民國115年03月11日董事會決議。
3.公司債相關資訊:
(1)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股東常會作業事宜。
(2)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5年03月29日至115年05月27日止。
(3)本轉換公司債將於115年04月14日到期,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
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5年03月29日)之前一個營業日前(115年03月26日),向往來
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4)本轉換公司債之股務代理機構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十七號三樓 電話:(02)2381-6288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